简介:摘要: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阶层的变化,利益结构的分化,基层社会矛盾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以安乡县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分析了安乡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从协同共治的视角提出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路径。
简介:我国在经历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也带来社会矛盾增多叠加的负面效应。当前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呈现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群体性纠纷日益突出,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对抗程度增加等特征,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弄清矛盾纠纷的态势、成因、性质,做好主动直面应对,并按照不越级、不错位、不包办的化解原则,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运用,大力推行矛盾纠纷预警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引发矛盾纠纷责任追究制,才能从源头上消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简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依赖社会规范,但作为现代社会主导规范的法律并不完全具备社会规范的特征,这就决定了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问题上的局限性。潜规则是指在某一阶层或小团体中通行的,以权力和人情世故为中心,对法律进行便利化操作和私益化运作凝练而成的社会规范。它不同于民间规范,是中国社会建构和理解法律的独特方式,是当代中国真实规范状况的表征。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潜规则能够维持局部的社会秩序,通过作为立法渊源和填补法律缺漏的竞争性因素而化解法律与社会矛盾;同时,潜规则影响着人们对待社会矛盾的心态,并可以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介质和渠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解释产生影响。拒斥多于认同是时下对待潜规则的理性态度,但应大力凸显潜规则在构筑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可能价值,才能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