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价格法》的第一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计划会议精神,199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围绕全国经济工作大局,继续清费、治乱、减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价格法》,积极为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服务。力争在加强法制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完善社会监督上推出新举措,在提高队伍素质上取得新进展。一、开展粮食、棉花价格、农村电价和涉农收费的检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开展粮食收购价格检查。落实中央关于定购价、保护价的政策,在收购旺季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压级压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价格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正在制定。为使两项法律法规有机地衔接起来,现就《价格法》实施后,《条例》出台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案件审理问题。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按《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执行,审理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关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规定执行。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问题。《价格法》第四十七条,将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作为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作了原则规定,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在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仍按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