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及公民意识是现代宪政运动的产物,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与现代公民意识可以说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国家凝聚力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国民,即公民对待国家或政府的态度。国家凝聚力的核心要素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公信力与向心力的互动关系,而向心力又体现为人民对国家或政府的信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由于整个国家,包括政府官员都是由国家的公民组成,所以,公民的基本素质即公民意识在国家状况和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公民意识与国家凝聚力呈现正相关系:公民意识的强弱决定国家的文明程度高低;公民意识的状况决定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公民意识的强弱程度制约着国家法治建设的状况;公民意识的强弱影响着政府官员的廉洁状况。可以说公民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国家凝聚力的状况,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今天,如果没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成功培育,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一个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民族和政府国家都是无法相像的。
简介:作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中国与其贸易伙伴签订了一些具有“超册O”(WTO—plus)和“WTO额外”6VTO—extra)条款的FTA,本文把之称为新一代中外FTA。这些“超WTO”和“WTO额外”条款的出现和增多引起了一定的担忧,例如知识产权领域的某些“WTO”条款可能会对公共健康的保护产生负面影响。在分析这些条款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之前,不妨先分析其强制执行力。一个条约条款要具备强制执行力,往往需要通过实体标准测试和程序标准测试,即在实体上要具备有约束力的条约用语以及关于权利和/或义务的清晰明确的规定,在程序上该条款项下产生的争端可以被诉诸争端解决机制。新一代中国FTA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均有“超WTO”条款。这些条款有的由于不通过实体标准测试而不具强制执行力,有的则因没通过程序标准测试而不具强制执行力。鉴于很多“超WTO”(尤其是敏感领瑚的相关条款不能被强制执行,大家无需过于担忧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实施一些较有争议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超WTO”规则时,中国要注意不违反其WTO义务和其他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