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审计活动要达到的境地。从目标本身的汉语词意讲,它是“目的”的具体化。目的一般具有全面性与长期性,而目标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那么,审计目的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二者关系如何?从审计行为关系中不难看出,审计是经授权或委托方可执行的一种行为,它执行的目的取决于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代表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资财所有者,要求了解掌握资财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评价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就成为审计目的。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由于对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与理解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审计目标。本文拟从审计目标的演变过程,说明环境对审计目标的影响,试论我国国家审计目标的调整。
简介:国家经贸委最近提出今明两年企业科技工作新目标。一、抓好10个“产学研”联合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与省市共同确定100个(今年50个)重点“产学研”合作联系点,深入研究“产学研”合作形式、利益分配和共同发展机制等问题,总结经验,组织推广.二、“八五”期间支持100个大型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切实抓好已认定的40个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三、组织实施IO0个(今年50个)能带动一定行业全面发展的基础通用技术、关键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新兴技术与产品的重大技术开发和工业性试验项目。四、争取今明两年扶持建立20个重大装备国产化基地;完成12项重大成套技术装备200个(今年100个)课题的研制任务。五、组织
简介:国家审计总目标是国家审计机关在一定历史环境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它是国家审计目的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化。本文试就现阶段我国国家审计总目标的定位作粗浅探讨。根据《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的总目标是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真实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确实存在,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客观、全面、准确;合法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关资料编报是否符合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效益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经济合理,富有成效。从长远看,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都是审计工作应达到的目标,但
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的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的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