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月下旬李金华审计长在北京市审计局齐N生局长的陪同下,深入到北京市大兴、昌平两县审计局进行工作调研。县局的同志看见审计长来到基层,心情格外激动。他们全面地向审计长汇报了自己的工作情况。当听到两个县局每年都要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动员全局的力量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是财政、税务、国库、一级预算单位以及教育、农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同时延伸审计几十个纳税单位,几年来为县财政增收几千万元时,审计长表示赞许。关于国库审计,审计长强调:审计国库非常重要,通过审国库可以发现很多财政、税务机关执行预算中的问题,比如延缓解缴资金、擅自减免税收等问题,一定要审深、审细.要核对帐[].谈到企业审计时,两局的同
简介:摘要: 2017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对中国建筑协会的(《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法工备函〔2017〕22号)中,指出审计机关不能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不能“以审代结”,从而对审计的职能职责进行了限定。2019年,审计署颁发了审办投发〔2019〕5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杜绝“以审代结”。 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审计监督质量,切实防范投资审计风险。然而笔者在近几年参加的县级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大部分县区政府仍存在以各种方式打擦边球,要求审计机关参与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以审计结论做为最终的结算依据。本文首先从国家相关规定阐述了政府投资审计的定义、范围、审计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管理与审计监督的区别,分析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管理、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的弊端,浅议政府投资转型的必要性。并根据工作经验提出如何转型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