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论文摘要:石门发电公司火车来煤依靠2台CFH-2型侧倾式翻车机系统实现翻卸,重车调车机是翻车机卸车线成套设备中的辅助设备之一。重车调车机为大连重型机器厂制造的ZDC-30型重车调车机,1995年投入运行。重车调车机运行多年后,液压系统运行不平稳,大臂经常抬不起,系统漏油严重,缺陷频发,严重影响企业站的正常接卸车,影响机组正常供煤及增加车辆延时费,急需对该系统进行有效地改进。
简介:论文摘要:石门发电公司火车来煤依靠2台CFH-2型侧倾式翻车机系统实现翻卸,重车调车机是翻车机卸车线成套设备中的辅助设备之一。重车调车机为大连重型机器厂制造的ZDC-30型重车调车机,1995年投入运行。重车调车机运行多年后,液压系统运行不平稳,大臂经常抬不起,系统漏油严重,缺陷频发,严重影响企业站的正常接卸车,影响机组正常供煤及增加车辆延时费,急需对该系统进行有效地改进。
简介:【摘要】:从各国《公司法》公司治理模式来看,一般有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两种立法趋向,其作为学理研究而产生的概念,并未成为专业严密的法律概念,但主义的选择对于一国公司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由于我国采用统一的公司法立法模式,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立法统一于《公司法》中,由于这些公司规模、经营模式的区别,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立法并不利于整体的公司发展,而是应结合不同情况予以确定,从《公司法(修订草案)》中也可以看出,并未明确选择某种主义而是在不同情形下具有某种主义的趋向,这样的立法是符合当前我国《公司法》的发展状况,也有利于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