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妇代会是妇联在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村妇女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活跃妇女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把优秀妇女骨干推选到农村妇代会班子中来,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使妇代会真正建起来、强起来、活起来,既是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需要,也是提高广大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引领她们参政议政的需求。我们抓住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推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省通过直选产生了874个妇代会,新当选的2619名妇代会干部正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妇女工作,基层妇代会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一、为开展妇代会直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村妇代会采取直选方式既是工作机制上的一种创新,也是思想观念上的一种突破。在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省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在推广直选经验前,我们多次向省委主管领导汇报,与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省委主管领导先后参加了妇代会直选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试点工作会议,并深入换届直选现场进行指导,我们还联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将农村妇代会换届纳入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简介: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目标。为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省妇联着力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村支两委,大批村妇代会主任走上社会管理的前台,壮大了农村民主管理的力量。目前,全省妇代会主任进入两委的比例达95%以上,99.3%的村委会有女委员。女性占村委委员总数的30.1%,占支委委员总数的26%。2005年3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妇地司召开第49届会议,中国政府介绍了湖南省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经验。2006年1月,“湖南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项目获得了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一、制定刚性政策源头推动目前,关于基层妇女参政的法律、政策大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具体措施不完善,缺乏刚性和操作性。为此我们坚持深入调研,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在制定2001—2010年《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时,我们努力把妇代会主任作为基层选举候选人提名的要求写入规划,并列入农村妇女发展的一项指标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2000年,省人大修订《村委会选举办法》,我们及时建言,据理力争,最终将“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写入了法律。2001年,湖南省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我们主动与民政厅联系,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