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如何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经典作家有过不少论述,提出过一些很精彩的设想。1848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要建立农业产业大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史的考察,指出农业的大规模经营优于小家庭经经济,有利于采用机械耕作和先进技术,可以节约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国家科学不断的扩大应用。”马克思认为,克服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之间的矛盾的办法只能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和自己进行的“大规模经营”。马恩预言,小农经济在资本主义的
简介:客观归责理论对于犯罪论体系的构建意义重大。从它与因果关系的关系来讲,是归因判断与归责判断的结合,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重新定位条件理论的内涵。客观归责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理应属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讨论范围,并且是实质的客观构成要件。客观归责理论虽然对客观构成要件与主观构成要件的关系造成冲击,但并未改变主观构成要件对客观构成要件的方向指引以及客观构成要件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事实基础这样一个基本的关系定位。另外,客观归责理论的内部构造及检视规则仍然需要再检讨,以裨于客观归责理论的合理化。讨论客观归责理论最大的价值应当是给犯罪论体系的选择与引荐提供一个理论依据。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