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市场经济制度确立、运行和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伦理要求;二、阐述了我国在遵循这一要求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制度伦理体系过程中应注意克服几种可能出现的偏向。
简介:<正>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简介:作为对在职干部进行党的"三基"重大方针、政策教育的讲师团,在宣传、辅导《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伟大意义、精神实质、主要目标、基本内容时,不仅要注意对象的广泛性,而且要注意对象的多层次性。对县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辅导与宣讲,就要求有较高理论层次的服务。因此,理解、把握《建议》对新世纪伟大实践的指导意义时,要注重理论上的创新内容。如《建议》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
简介:本文论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解决的几个重要关系问题。作者指出,计划经济的本质是权力经济,是人治的土壤;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权利经济,需要靠法治——法律规范来调整,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变“审批经济”为“自主经济”,变人治为法治。市场经济必须有序,其法治化的一个重要关键就是重视和完善有关程序化的法律规范。市场经济是极活跃的因素,因而立法应处理好法律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加强立法的预见性。市场经济法律必须首先服从市场经济客观规律,而不能过份强调法律的意志性。发展市场经济必须逐步从原有的主体立法转变为行为立法,即依据不同的经济活动内容来制定不同的法律,而不应依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