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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新会计制度按国际通行做法,突破了行业和所有制限制,更加体现了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的原则,其会计利润与应纳所得的差异进一步扩大,给企业纳税申报以及税务、审计部门准确地审核稽查,增加了一定难度。笔者拟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现行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规制度,采取增、减的形式,将两者间的主要差异,量化调整为应纳所得

  • 标签: 企业会计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会计 会计利润 确认 税前扣除
  • 简介:会计所得应纳所得的范围与标准刘春梅会计所得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本身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会计核算的原则,计算出的税前利润总额。即:会计所得(即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应纳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

  • 标签: 会计所得 应纳税 所得额 投资收益 计税工资 业务招待费
  • 简介:会计利润与应纳所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所得的基础。本文就会计利润与应纳所得两者的关系,阐述了如何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所得

  • 标签: 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
  • 简介:由于会计与税收所遵循的原则和服务的目的、服务对象不同,以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口径、时间确认方面也存在差异,导致企业按照计算的会计利润和按照税收法律制度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其结果不一定相同.明确分清,有利于税务筹划.

  • 标签: 财务会计 税收税法 利润
  • 简介: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的基本规定、税率、应纳所得、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抵免限额、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分析新税法“应纳所得”确定中有关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新旧变化,才能保证应纳所得的准确计算,从而保护税款不流失。

  • 标签: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规定
  • 简介:<正>企业利润的分配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积累与发展,关系到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因此,对企业所得税的审计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企业所得税的审计,主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对企业应纳所得的审计。所谓应纳所得,就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审计一般分为收入审计和相关费用审计两方面。1、企业收入的审计。企业的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

  • 标签: 国有企业所得税 所得额 应纳税 真实性 收入审计 企业收入
  • 简介:<正>按照新财务制度和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利润总额已不再等于应纳所得税额,必须通过纳税调整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所得税额,这时往往会出现亏损企业有可能要交纳所得税,而盈利企业却可能不用交纳所得税。因此,在审计中,对企业纳税所得与利润计

  • 标签: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会计利润 企业税 应纳所得税额 纳税调整 所得税法
  • 简介:在进行税务会计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税务会计处理是在财务会计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作的局部调整,二者有时处理的结果完全相同,有时账面信息大相径庭。究竟哪些项目需要调整?哪些项目可以直接以财务会计信息为依据进行所得税的计算交纳?特别是各种来源的资本公积的调整,更让报税人员满头雾水。笔者选择几个较为复杂的“资本公积”项目的应纳所得的调整,借以说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别。

  • 标签: “资本公积” 应纳税所得额 项目 税务会计处理 财务会计处理 财务会计信息
  • 简介:<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应纳所得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

  • 标签: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
  • 简介:摘要纳税不管其对维护企业的共同社会利益的理论意义,也不管税制本身制定得如何公正、公平与合理,对每个企业而言,纳税毕竟造成了其既得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纳税筹划来减轻其税收负担,具体而言就是在准则、制度规定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具体处理方法内的取舍。

  • 标签: 企业 应税所得额 纳税筹划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应纳所得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人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 标签: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处理 公告 工资薪金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后,各地征收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政策执行问题,希望总局统一口径,便于各地执行。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税法的规定,于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应纳所得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解读如下:一、《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针对各地执行税法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公告》主要明确了企业雇佣季节工等费用扣除问题、融资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不征税收入管理问题以及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 标签: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公告》 税务处理 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 简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定额费用扣除法。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按月征税,国家规定应纳所得是工资或薪金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我省规定应纳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1100元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折算金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 标签: 工资薪金所得 薪金所得 任职 应纳税额 有价证券 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