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刊是社科类学术期刊,长期致力于在德国研究及相关的欧盟研究领域里的不断探索,积极展呈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促进中外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我刊辟有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社会、文化等专栏,竭诚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兴趣从事德国及欧盟研究的各界人士、青年朋友踊跃赐稿。来稿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1.来稿要求立意新颖,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文字简练。2.来稿请附一份150字左右的内容、3至5个关键词和作者简介(请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若有电子信箱亦请注明以便联系)。作者若熟悉德文,请将文章题目及内容译成德文一并附上。打印稿请附磁盘。3.来稿字数以6000—8000字为宜,欢迎并优先刊发精粹短稿。书评稿务请随寄所评著作一本,本刊参考后奉还。4.来稿引用文章请按序注明:作者、文章标题、刊名、刊期、页码;引用书籍请按序注明: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若引文为电子文献,请注明网络地址及日期。5.我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注明。6.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稿件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寄出4个月如无回音可自行处理。来稿一经刊用即致稿酬,并赠样刊两本;部分稿件以馈赠5册样刊替代稿酬。7.来稿严禁抄袭剽窃,凡投稿而有抄袭剽窃行为者,编辑部在五年之内均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如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由该投稿者自负法律责任。8.来稿请寄编辑部收,不要寄给个人,以免耽误刊发时间。9.我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以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我刊将作适当处理。
简介:【摘要】德意志民族在近现代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曾给人类社会留下了极为宝贵的财富,其挑起的两次世界大战也给世界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灾难。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德国独特的发展模式及其产生的巨大影响(特别是德国现当代史),足以引起国内外学者对她的研究和探索,并希望能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故此,在我国史学界,有关德国历史的研究成果迭出。为了能准确把握德国史的发展轨迹,推进德国史的研究工作,认识德国史全貌,需要一部高质量的德国现当代史专著势所必然。然而,国内目前还尚未出版一本写到20世纪末的德国史著作,这不仅制约了学生对德国史的学习,也制约了学者对德国的进一步研究。所幸,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吴友法教授新著《德国现当代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下文简称吴著)在国内出版正好弥补了这一缺憾。
简介:德国的法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受到法院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的监督.但职务监督只能针对法官的外部行为,而不能干预审判行为本身,且行政上级只能采取警告的惩戒措施.法官有不当行为损害司法公正、从而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承担不同形式的法律责任,其中惩戒责任是法官违反审判职务行为需承担的主要后果,故对法官的责任追究一般称之为“法官惩戒”.对法官的惩戒机关包括主管部门(联邦和各州司法部)和法院(联邦和各州的职务法庭).职务法庭的诉讼程序适用行政法院法的规定.惩戒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降低薪金、降级、解除公务员关系、降低退休金和剥夺退休金.惩戒措施适用时效制度,且不得对同一行为重复惩戒.惩戒事由包括司法职务内的不当行为和司法职务外的不当行为.针对惩戒措施和裁判,当事法官可以提起复议、撤销之诉、上诉和再审等救济措施.
简介:现代国家为因应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无不寻求从积极的角度去干预国民生活。现代国家除了用命令或禁止这种直接的管制措施外,还会补充性运用经济激励手段,以促使行为人从经济合理性的角度自愿为国家所希望的环境无害行为。环境税费制度就是一种最重要经济激励手段。然而环境税费制度的出现同时也对国家即有的租税宪政体制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另外,德国作为当今在环境保护方面卓有成效的国家,在此方面有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同时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也在此方面作出了很多有意的努力。因此,本文乃就致力于通过对德国环境税费制度的介绍,以求能对我国现行的环境税费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个新的可借鉴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