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政府信守对WTO的承诺,按预定时间表对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种体制、法规进行清理、改革,如关税逐步下降,金融、电信逐步放开,外商投资及外贸法规改革等.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法规进行了重大改革.从200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外贸法》正式实施.今后将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取消对外贸经营权的行政审批.这将进一步促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随着这一法规的实施,目前,茶叶出口仍在实行的出口许可证制度、出口配额制这一行政法规下的产物也将很快寿终正寝,大家对此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必将对现行的外贸经营体系造成较大的冲击,引发外贸经营企业的重新洗牌.适者生存,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和适应新形势,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简介:摘要:对公司行使外交保护有若干方式。国家有权代表公司行事。因此,人们总是注意到,国家在外交保护方面的干预是以其在这种干预中获得的利益为基础的。当公司受到损害时,有权行使外交保护的国家是公司的国籍国。公司的国籍国是指公司根据其法律成立并在其境内设有注册办事处的国家,正如1970年国际法院在著名的巴塞罗那电车公司案和2006年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外交保护的条款草案中所述。
简介: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和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通过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金融自由化为国际短期资本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快速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