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定问题调查权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刚性职权。依法启动和运用这项权力,是转变人大监督工作弱化局面、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所必要和急需的条件。从现实来看,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行使还跟不上人大监督的实践需求。忽视这项权力的功能,已成为人大监督制度之软肋。如何在现有法律条文的框架内,在监督实践中有效启动、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考验着地方各级人大及工作者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应从纠正对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认识偏差、完善和细化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准确界定特定问题的范围、明确调查权限和时限、增强特定问题调查的公开性和实效性、完善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机制等方面,构建起完善的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简介:《慈善法》的一个立法思路,就是把慈善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活动逐步引导到通过慈善组织来做,使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新《慈善法》及其配套规定未对慈善组织为特定对象公开募捐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明文禁止个人求助行为。现实中,个人求助行为无法可依,缺少监督,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慈善组织为特定主体进行公开募捐的必要性、为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募捐并不违背慈善组织的宗旨、慈善法及相关规定并未禁止为特定对象公开募捐以及慈善组织为特定对象公开募捐的方式四个方面来看,法律应允许慈善组织为特定对象公开募捐,以保护捐赠人的利益,使真正有需求的特定对象得到切实的帮助,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简介:特定型语言障碍患者智能、听力正常,没有精神疾病,在正常环境中成长,但出现语言发展迟缓或异常。由于这种障碍的临床鉴定是以排除障碍成因为主要手段,因此患者之间的语言能力与困难存有相当大的差异性。本文以特定型语言障碍儿童在发展过程中的语言转变为纵轴,以临床语言障碍分类为横纲,从十六位语障儿童在为时两年的纵向研究中的表现,探讨汉语特定型语言障碍儿童的语言发展历程。结果显示,被试者中出现类似语音语法障碍和词汇语法障碍的个案最多。他们在两年内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语言成长。从八项语言测试分析各种临床与障碍分类的语言特征,只有"词汇语法障碍"一类出现类似亚型的群聚发展变化。不过由于本次研究样本数少,所使用工具并未标准化,因此特定型语言障碍亚型的存在与否,仍需要进一步探究。
简介:禁令自写入刑法以来,其适用和执行中不断出现需要应对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法理基础略显虚空;相关法律法规对禁令之规定呈碎片式分布;永久禁区虽有规范支持但有影响生计之嫌,司法救济措施规范层面尚未涉及等。针对规则粗陋,在甄别刑法禁令与诉讼禁令、行政禁令界限基础上,建构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以及二者结合部位,找到衔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的路径,以合理设置“特定活动”刑法禁区;抓住禁令限制人身自由的敏感问题,亮出人文关怀牌,回应服刑人权利保障与禁令限制的重大现实需求。借鉴域外复权制度,跟进立法,形成制度支撑,以平衡保护服刑人个人的合法权利与社会的基本安全,达至社会善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