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进一步明确政府环境规制内涵的基础上,对政府环境规制进行分类并构建政府环境规制强度指标体系,选择1998年到2014年间各类政府环境规制指标,运用因子分析计算因子得分及各因子所占权重,探讨我国政府环境规制强度变化趋势及各因子作用大小,并据此提出加强政府环境规制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我国在环境规制制度的安排及其变革取向上需要进一步优化控制型环境规制以强化现行规制力度,发展促进型环境规制以完善环境规制治理结构,正确处理两类规制之间的关系以建立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发展环保科技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环境治理的公民参与,共同建设长久高效的环保规制机制。
简介: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提出了土地的有效供给问题。目前国内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研究不足,对城市土地供应行为的外部环境差异考虑不够,影响土地供应效率评价。以三阶段DEA模型对影响我国35个大中城市土地供应效率的环境因素进行研究,得到剔除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影响后的各城市土地供应效率值,从而更准确地测度城市的土地供应效率。结果显示:环境因素对我国城市土地供应效率影响较大,其中产业结构有利于土地供应效率的改善,而经济环境和人口规模对城市土地供应效率的改善起到抑制作用;在不考虑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的影响时,纯技术无效率是引起我国城市土地供应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在剔除外界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的影响后,规模无效率是引起土地供应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简介:近年来,为了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国家加大了环境规制强度和环境治理力度。环境规制趋紧是否会阻碍制造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削弱中国制造业的相对优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利用2004—2013年中国28个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采用综合指数法测度了我国环境规制强度,并从时间维度和强度维度分别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制造业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即期和滞后各期内,环境规制对重度污染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始终是负向影响;对中度污染行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起到了推动作用;环境规制与轻度污染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时间维度上呈现出U形关系,在强度维度上呈现出折线形关系。在规制强度维度上,不同污染程度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均存在显著的环境规制门槛效应和最优规制区间。政府应考虑到各行业的污染程度、行业产品特征以及行业创新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
简介:通过运用DEA方法测算了2004年到2013年京津冀地区城市工业用地环境技术效率值,在考虑非期望产出和未考虑非期望产出两种情况下,分别运用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和Malmquist指数分析了京津冀地区2004—2013年城市工业用地生产率变化及其分解情况。研究发现:(1)2004—2013年京津冀地区工业用地环境技术效率值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尚未处于环境产出前沿,并且表现出较大的空间差异;(2)未考虑非期望产出的情况下会高估工业用地生产率的增长;(3)技术进步是京津冀地区工业用地生产效率增长的主要动力,而技术效率对工业用地生产效率的增长贡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