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使劳动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关系。但由于这些理论是高度抽象的,因而排除了社会主义所有制建立和发展中的具体过程和特殊道路,而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公有制为特征的经典社会主义使国家和人民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社会主义实践要求发展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市场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它在市场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各个阶段不断深化自己的理论,市场社会主义认为市场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而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社会主义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深化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参考框架。
简介: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1956年我国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片面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照搬苏联模式,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其间,他们虽作过可贵的探索,但受时代的局限,探索成果最终被放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基本上没有改变;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我国生产力落后的现实国情,对所有制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生产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简介:所有制问题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也是关键问题。能否调整好所有制结构,理顺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长期以来,由于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教条理解和受苏联僵化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一些同志在所有制问题上存在许多不正确或者模糊的认识:一是错误地认为公有制经济是纯而又纯的经济,是不允许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渗入其中的,公有制的规模越大越好、形式越高级越好。在公有制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上,只强调公有制经济的数量优势,并把这种数量优势看成是不可改变的,稍有下降,就认为一定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就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忽视了公有资产质的提高和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提高。二是错误地认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属性之分,即有姓“公”姓“私”之别,以为资本主义让会使用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以用,以为国企一合资,一实行股份制,企业的性质就不姓“公”了。三是错误地认为非公制经济的存在只是生产力低下条件下的权宜之计,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