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设法理解艺术作品把客观对象错当成艺术作品对自然风格作品比对非自然风格作品的危害更大.这对于一些人来说是令人苦恼的困惑,他们无法判断一个画家的肖像画作品和一幅好照片的区别,他们误把模特之美当成是画面自身的美.我稍后再来讨论这种情况.作为开始,我们最好举那些将材料本源转化为艺术现象的较有戏剧性的例子.在这些情况下,艺术客体本身对那些对艺术史毫无知晓的观赏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对他们而言,它看起来陌生、神秘、互相矛盾、毫无意义、令人难以满意,甚至有可能觉得反感厌恶.直到最后,观赏者在经过不同程度的努力之后,他或她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上当了.换句话说,直到最后观赏者才成功地领悟到这一秘密(尽管通常情况下他或她几乎无法做到),从而看穿客体的神秘,剥离陌生的属性.用一种普通却意味深长的说法就是培养了观赏者对客体对象的爱好.
简介:【摘要】《数学课程标准》指出:鼓励算法多样化和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由于学生生活背景、知识经验、思维发展和思考角度的不同,他们对数学问题的认识也会不同,所使用的方法必然也是多样,教师就应尊重学生的想法,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倡计算方法的多样化。
简介:学界对于"从契约到身份"命题的讨论莫衷一是,如果"身份"指的是强势与弱势的身份之别,则在现代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命题是成立的。现实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反映到私法领域,则意味着私法的自我矫正进程。在法规范层次上以格式合同为例的分析反映了私法依据身份矛盾因素,运用设权的法律技术使私法主体的法律地位相对平等,进而实现实质性的私法自治。在法哲学层次上的分析则表明了,私法的自我矫正是私法在面临形式理性的危机时运用反思理性对社会系统进行重新整合的过程。同时,这两个层次的分析亦表明,囿于私法的主旨,私法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自我矫正对现实社会的身份矛盾无法做出最充分的回应。因此,与私法有着不同主旨和调整模式,并以身份矛盾因素为规范重心、以反思理性为主导的社会法便超越了私法的自我矫正,对社会现实做出更充分的回应。以此观照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则可以铺设出法治发展的双重轨道:通往成熟的契约社会的"从身份到契约"之轨与通往正义社会的"从契约到身份"之轨,而后者又有两条分轨道,一为私法的自我矫正,二为社会法的开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