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医疗事故的经济赔偿,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采取的主要补救措施,也是目前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还未实行经济赔偿制度,而是采用“一次性经济补偿”办法。这种“经济补偿办法”存有许多不足,给医疗事故的及时、合理解决带来了一定难度,如何把经济赔偿问题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下来,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就这一问题谈几点认识。1-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应该增补经济赔偿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处理采用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办法,是由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确定的。《办法》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
简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在故意侵害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进行强制性资源配置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故意侵害人承担的赔偿金超过其给知识产权人造成的损失。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与知识产权客体的经济特征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经济特征相适应,该制度并不会导致潜在故意侵害人以及知识产权人投入不适当的预防侵权成本,也不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相反,该制度不仅有助于遏制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而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而且有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增进社会整体效率。因此,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经济学上的正当性基础,值得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