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协助又称为公务协助,行政主体之间的公务协助关系划分为应当公务协助关系和可以公务协助关系。在应当公务协助关系中,一方行政机关有请求另一方行政机关进行公务协助的权利,而被请求的另一方行政机关有公务协助的义务,不得拒绝协助或不予协助。在可以公务协助关系中,虽然一方行政机关可以请求另一方行政机关进行公务协助,但另一方的被请求行政机关是否协助,取决于3个条件:其一,被请求行政机关进行公务协助不违背法律规定,如公安机关就不能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营业执照;其二,被请求机关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公务协助,即使不予以协助或拒绝协助,并不带来法律责任;其三,请求机关与被请求机关之间就公务协助是否进行是一种协商关系。无论是应当的行政协助还是可以的行政协助,都应当体现合法合理、效率、正当程序、行政目标一致、公共利益及法律救济等原则。
简介:国内外的行政协助,以警察行政协助,即警察机关向其他行政机关提供协助最为常见。国外警察普遍通过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或者专门的《警察法》对警察行政协助进行了严格限制,规范了警力调动使用的权限和程序。我国不少“部门立法”为警察设定了协助义务,但过于笼统,一些地方还存在滥用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的突出问题。研究国内外警察行政协助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对于理顺警察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规范警察权的行使,避免权力滥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我国人民警察完善行政协助原则,不仅执法实践有需要,而且中央政策有要求、地方立法有试点、立法研究有准备,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国国情警情,借鉴国外经验做法,依法、科学、系统地加以完善。
简介:就税务行政协助制度的原则,以及工商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等主要行政机关对税务机关的协助问题,在两岸间展开了从规则内容到法理背景的逐一比较,据此提出建议大陆地区可借鉴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在构建税务行政协助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尽量以"法律"的形式,或者至少在"法律"中明确授权,建立起从效力形式上表现为由法律到行政法规再到部门规章,在适用关系上表现为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具有内在逻辑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规则体系;第二,在税务行政协助具体规则设计时应以行政一体化理念为指导,贯彻"互利对等"原则;第三,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全方位设计制度规则,尤其要妥善解决其中的协助费用与法律责任两个关键问题。
简介:北京市海淀区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在既有的产业环境下,海淀区信息服务业发展还面临着哪些难以逾越的障碍?如何结合产业特点和海淀区经济文化特点,明确信息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如何分析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以及与之匹配的资源,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为破解海淀区信息服务业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今年初,海淀区政协将推进海淀区信息服务业发展定为重点调研课题之一,由区政协牵头,由区政协常委,专委会成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推荐的专家。学者组成课题组,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课题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简介:随着合作行政、协作行政、互动行政等新型行政理念日益为现代行政法治模式所接受,相关理念转化为制度性的建设工作就有必要提到议事日程来。行政协力是符合行政民主化、法治化的制度选择,已成为当今行政实践重要的行政手段和行为形式。准确界定行政协力概念是行政协力制度化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协力的内涵、要件、分类也是讨论行政协力概念不可缺少的要素,而行政协力与行政协助、行政参与人协助(力)义务、公私协力伙伴关系、行政委托等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有必要在辨析中明确行政协力的内涵和外延。正确解读行政协力的法律性质问题,对于把握行政协力的本质也至关重要。
简介:诉讼要件是法院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判决所需的要件。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包括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为目标、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而司法案例倾向于以协议目的作为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并且视行政优益权为行政协议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行政协议争议的受案范围原则上属于实体法问题,但存在法院通过价值衡量的方式溯及既往的案例。行政协议争议包括履约争议,行政机关处分行政协议合法性的争议,以及行政机关缔约行为和协议内容合法性的争议。前者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的判断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理,并采诉讼时效制度;后两者采行政诉讼法理,并实行起诉期限制度。行政机关在行政协议争议诉讼中不享有反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