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法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简介:2013年国家海洋局重组后,我国海洋联合行政执法还未进入实质阶段。我国海洋行政执法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文章研究了监督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督主体,从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现状,探究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未来发展,为完善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出建议。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研究发现,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但在监督实践中,由于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缺位导致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运行。我国应注重厘清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间的关系,构建相应平台促进监督主体间的配合与协调,实现监督信息的畅通,从而提高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