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前几天有位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有关购房定金的问题:王先生想购买一商品房,朋友推荐北京东北某处住宅销售良好,各方面情况都不错。于是匆忙之中王先生与该开发商签了《购房定购书》,并预付定金10000元,可是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才发现此售房合同中有些条款与开发商所承诺的并不一致。于是提出退房并要索回所交定金,可该开发商却拒绝退还,原因是公司规定:如定购者违约,不签合同,预付定金一律不予退还。王先生感觉此事实在气愤,不知该怎么办?目前,房地产市场上许多房产商在销售房屋时,都要求购买者签定一份《房屋定购书》。其内容都比较简单,一般只对房间号、房屋面积及价格等方而作简约的约定,然后就规定购房者应付多少定金(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把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作了专门的规定,但其中只用了三个条文来规定定金问题,其他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关于定金的规定就更少了。这种情况给我们的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下面试就定金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一些分析。一、对定金合同生放条件的分析定金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而成立以后不一定就能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