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由正义理论是否存在道义基础,是当代政治哲学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罗尔斯在与哈贝马斯的争论中强调自己的正义观是“自由站立的”,即对其证成并不依赖于广包的道德或宗教学说,但这并不表示它背后没有道德基础。社会契约和公共理性是正义的理论基础,而尊重人、永远把人当作目的的观念则是其核心的道德根基.这是民主社会中人们的重叠共识得以形成、发展并遵守的根本所在。它超越具体的道德和宗教学说的信念,却是普适的根本准则。人民主权只有在服从最高的道德原则、规定为关注并尊重人这一普遍义务时,才能理解为体现了合乎理性的共识,从而达成正义的基本原则,成为人民普遍遵从的法则。
简介:本文从道义和权力转换的角度来分析医闹的成因、过程、实践和结果。"闹"作为一种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在中国社会频频上演。闹的实践遵循着一系列共享的社会文化规则。本文分析医闹中的潜规则,尤其是规则中道义和情感的因素。在医患关系中,医生在医疗实践和资源分配中占主导地位,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权威控制病人并从病人那里获取利益。然而医疗的商业化和医生的逐利行为破坏了医疗领域的道义经济,给了人们反抗的理由。闹成为病人反抗和维护权益的方式。相对弱势的病家利用自己受害者的位置和公众的支持积累道义资本,通过闹的方式暂时扭转与强势医生的权力关系。但是闹也被职业医闹绑架成为敲诈医院的工具,有时导致医疗暴力,让医生被打甚至被杀害,闹作为病家维权行为的正义性也受到质疑。这时医生变成了在危险面前无法保护自己的弱者。作为新的受害者,他们开始获得同情并积累起道义资本,最终让他们可以行动。他们上街抗议,在媒体上发表意见,推动政府打击医闹,在这个过程中重新扭转医患间的权力关系。但是医患间的权力关系离不开公共权力的影响,政府对闹的容忍或打击直接影响到医患博弈的结果。本文对当前医疗纠纷分析中过度注重经济利益的视角作出补充,通过分析医患间情感和道义的博弈,指出医患双方行动中的结构性困境,希望对未来纠纷的解决有所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