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从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黑恶势力"已经大量地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之中,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江西"黑恶势力"犯罪呈现主体人员成分复杂、犯罪手段从公开暴力向隐性暴力转化、控制区域具有明显的特定性与行业性、犯罪组织多方位渗透等特征。其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高速发展而社会管控相对滞后、对暴利行业利益的追逐、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人力资源市场、法制不健全。为此,一是应完善制度、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二是依靠党委政府,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铲除其"保护伞";三是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强化情报信息、提高发现控制能力,才能有针对性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简介:以江西鄱阳湖流域即“五河一湖”为研究对象,利用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等10个沿流域主要城市的人均GDP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连续9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关系模型并计算出污水排放理论与实际的差值,获得各城市超标排污权或未使用的排污权,通过人均工业废水排量与人均工业总产值之间的效益关系确定排污权价格,算出各个城市相应的补偿或者受偿金额。结果表明,2009年南昌、新余、赣州、吉安、宜春、抚州等城市使用的实际排污权大于理论的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要付出的补偿资金分别为152亿元、9亿元、103.8亿元、114.9亿元、7亿元和23.2亿元;景德镇,九江,鹰潭,上饶4个城市的实际排污权要小于理论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获得补偿资金分别为31.7亿元、55.6亿元、102亿元和68.9亿元。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提出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