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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

  • 标签: 浅谈集资 集资诈骗罪
  • 简介:售资诈骗犯罪是金融犯罪的一个种类,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标签: 集资诈骗犯罪 金融犯罪 表现形式 犯罪特点 犯罪原因 犯罪防控
  • 简介:犯罪数额作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认定该罪的重要环节。但是,理论界对犯罪数额问题认识不一致,我国现行法律对如何认定犯罪数额规定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法律标准,因此有必要对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有助于司法实践。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犯罪数额 数额较大
  • 简介:集资诈骗作为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非法占有目的"、"欺骗手段"、"诈骗对象"和"犯罪数额"几个犯罪构成要件上与其他类似罪予以区分。同时由于集资诈骗罪的涉众性,我们应当根据《刑法》中的共犯原理对涉及集资诈骗的其他人员一并予以处罚。

  • 标签: 集资诈骗 非法占有 共同犯罪
  • 简介:本文案例启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将他人的集资款据为己有或使之归第三人所有的意图。在认定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集资的非法性不应局限于程序上的非法性,亦应包括实体上的非法性。除了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外,不论集资对象的范围是否特定,均属刑法意义上的非法集资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司法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性 募集资金 单位内部
  • 简介:【摘要】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刑事立法及其调整对象是否应当有重心转移,这是一个仍然有着不同观点和争论的问题。笔者认为,经济的发展。需要以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保证,离开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基本前提。相反,社会的稳定,同样需要以经济的发展作为支撑。如果没有经济上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意义上的稳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出现了所谓的“稳定”,那也是暂时的、表层的。所以,加强对经济犯罪的研究和总结就十分必要。在此,笔者就针对“集资诈骗罪”的司法认定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关键词】集资诈骗诈骗区别

  • 标签: 司法认定 诈骗罪司法 集资诈骗罪
  • 简介:面对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的经济犯罪,我国从立法到司法实践中,都对这类犯罪给予了高度重视,集资诈骗罪作为该类案件的典型代表,在定罪量刑上频现争议。从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对于这类犯罪定罪标准不明确,量刑依据模糊的现象发人深省。民间集资行为是以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为基础的,对于这种行为如何能够成为集资诈骗罪,是一个从民事行为到刑事犯罪的过程,因此,从民法视角对该问题进行分析,试图找出民刑之间在该罪认定上的区别和衔接,并提出完善的相关建议。

  • 标签: 民间集资 集资诈骗罪 意思自治 民刑衔接
  • 简介:原海南翔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小荣,以投资航空公司包机业务和承包国际航线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之方法.大肆向同案6名被告人及李素娟等10人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资金共计6027.708l万元。此案由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3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并作出宣判。

  • 标签: 集资诈骗 航空公司 法定代表人 航空服务 国际航线 包机业务
  • 简介:在客观行为方面,是否存在一定的诈骗行为,并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本质区别。应当区分作为手段行为的诈骗行为和作为目的行为的诈骗行为,后者才是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关键。集资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主观超过要素,系目的犯理论中的断绝的结果犯,但这并不意味着'非法占有目的'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免除。我国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并不需要做完全统一的理解,在集资诈骗罪中,应当解释为'实现占有并所有,不愿归还'的意图,这样才能较为精确地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在具体案件中,应当紧紧围绕这一点,对'非法占有目的'做严格的界定。

  • 标签: 诈骗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目的犯 主观超过要素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时代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不和谐的因素在人民生活环境中诞生。本文旨在针对集资诈骗罪的若干问题分析展开论述,通过对集资诈骗罪概念的详细解说以及相应问题及改进措施的论述,展现出我国不断增强的国民力量。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通过新型安全力量的增强,为保证人民生活安居乐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问题 分析
  • 简介: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类犯罪行为呈日趋高升的态势,且已经出现新的“变种”,逐渐形成以依托通过公司、企业来实施,以响应国家新型产业政策、精准扶贫等为幌子,在房地产开发、新型旅游发展、医疗养老、民办教育等行业,利用融资投资、互联网+商务、基金运作、新能源开发等“外衣”的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这些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案发后往往认定上存在法律适用的困难,本文主要从侦查实务出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集资诈骗罪为研究对象,对集资诈骗罪的法律适用及侦查中的实务问题问题进行剖析研究.

  • 标签: 集资诈骗 法律适用 侦查实务
  • 简介: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犯罪率逐年升高,用行为金融学的观点可以解释集资诈骗犯罪者的心理和受害者的心理。其中前者是基于前景理论中的承诺升级,后者是基于羊群效应。在研究犯罪者心理的基础上,可以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找到治理集资诈骗罪的办法。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承诺升级 羊群效应
  • 简介:以吴英案为热点,刑法学界和刑事实务界围绕集资诈骗罪展开了争论与探讨。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社会公众”、“非法占有目的”等要素,是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在实践中,应当正确区分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严把集资诈骗罪的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八)》保留了对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设置。集资诈骗罪死刑是否应予废止将是刑法学界长期研究与关注的问题。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 死刑
  • 简介:【裁判要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并非对立关系,对于利用传销活动进行骗取财物的,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同时也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具体处理上,可按想象竞合犯原理从一重罪处罚。也即当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可以集资诈骗罪论处。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传销方式 财物 传销活动 组织领导 想象竞合犯
  • 简介:陕西集资诈骗第一案:2004年9月,张涛虚假出资登记注册。成立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宣称“消费积分奖励”的经营模式,但实际中却以巨额奖励为诱饵。采取“现金积分奖励”模式向会员非法集资。同年11月,郝永生化名张锦贵,虚假出资成立陕西世纪缘商贸有限公司.套用益万家公司的运作模式。由于该公司发展会员较少,不久即无法经营。当其得知张涛打算注销益万家公司时。即找张涛商谈收购事宜,由郝出资2万元收购。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量刑 虚假出资 经营模式 登记注册 购销服务
  • 简介:徐继兰,女,汉族,1955年1月23日出生,山东省齐河县人,高中文化程度,原系甘肃永盛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海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2001年6月16日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兰州市公安局依法对

  • 标签: 徐继兰 诈骗案 法定代表人 诈骗犯罪 集资诈骗罪 甘肃省兰州市
  • 简介:这种模式昕起来像传销,但它没有任何真实产品,所买的基金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它的实质,是采用传销模式。利用互联网进行的更具隐蔽性的集资诈骗。6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宣告杭州警方已成功破获临安的这起网络集资诈骗案已成功破获,3个主犯均已抓捕归案。这是我国首例查获涉案源头的网络集资诈骗案件。

  • 标签: 集资诈骗案 基金 杭州市公安局 传销模式 诈骗案件 隐蔽性
  • 简介:目前宪法学界对死刑存废的讨论,多从“死刑是否违反生命权或平等权保障”角度入手,鲜少将死刑制度或具体死刑罪名存废的合理性,置于宪法层面,进行整体考察。以《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的集资诈骗罪死刑作为分析对象,从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及宪法规范三个层面对该罪死刑废止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进而归纳出判断死刑存废合理性的三个判断要素,即是否具有民意基础、是否侵犯生命权和是否违反平等保护原则。在此标准的考量下,我国应当选择“保留死刑、减少死刑罪名、限制死刑执行”的路径,加快对非暴力犯罪死刑的废止进程,同时限制死刑的实际执行数量,推动死刑改革的进程。

  • 标签: 死刑 集资诈骗罪 非暴力犯罪 宪法判断标准
  • 简介:【案情】被告人:杜益敏,女,1965年7月出生,浙江省缙云县人,原浙江溢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6月间,被告人杜益敏在投资美容业、化妆品生意亏损,少量投资房地产开发后退出投资,投资越南矿山和浙江青田钼矿未成的情况下,仍以上述投资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为幌子,

  • 标签: 犯罪案件 集资诈骗 投资管理 中级人民法院 房地产开发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