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完成好这一任务,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构建和谐社会,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社区为着力点,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并以相应有效的机制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障和谐社会的建设。
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国的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成势如破竹的趋势,但在合作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的显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合作期内的风险优化分配是否到位,是否真正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创新和公平竞争,是否达到增加公共供给、促进结构调整、惠民生的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项目给民众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整个公共服务领域整体发展的最后效果关键因素之一,本文立足于PPP合作模式下政府的职责,从体制、政府职能、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监管、有效路径等几个方面来阐述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应该担当的社会和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