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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实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该当性 未遂犯 因果关系 间接正犯
  • 简介:行为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问题,在理论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离职后受贿”,即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实施某种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的故意,离职后明知他人交付的财物是对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予以收受的(离职后受财),是否成立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回答,这样的规定增强了实践中对事后受贿行为的认定。在此,笔者对于《意见》中涉及的“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事后受贿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见解。

  • 标签: 事后受贿行为 行为人 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通过对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属下企业在对外担保中出具承诺函、证明函的行政事实行为的分析,现代行政管理中存在规范新型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救济途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标签: 承诺函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救济
  • 简介:<正>一、关于雇佣人责任《日本民法典》对于雇佣人责任是这样规定的:"(1)为了某一事业(工作、事务)雇佣他人者,被雇佣人在执行该事业(事务)的时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时候,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雇佣人在选任被雇佣人以及对其事务的监督尽到相应注意时不在此限……(2)对事务进行监督者的责任亦如前项规定。(3)前二项规定不妨碍对雇佣人或者监督人对被雇佣人行使求偿权。"也就是说,

  • 标签: 雇佣人 工作人员 求偿权 不法行为 民法通则 民法典草案
  • 简介:堕胎的问题,无论是医学伦理学还是生命伦理学抑或在法学领域内已早有讨论,但对胎儿是否为"人"或"位格之属性"尚未有定论。再者,就胎儿和孕妇关系而言,从"位格"特性之实体性、关系性、目的性分析了作为合二为一的"独立性实体"与"关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的胎儿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坚持国家利益的立场,限制堕胎行为,对自由堕胎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美国堕胎案中,最高法院在韦德案秉持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堕胎是孕妇的一项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而在凯瑟案中最高法院采取了限制堕胎自由,国家为了保护潜在的生命,可以限制堕胎。自此,堕胎自由式微,国家对胎儿有保护义务。

  • 标签: 堕胎 规制人的尊严 堕胎自由 国家义务
  • 简介: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法学界普遍承认绝对权和绝对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性,但目前还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绝对法律行为和相对法律行为的论述。事实上,绝对法律行为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可操作性,在某些特定领域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德国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间的差异,但它没有能够把这种区分贯彻到法律行为领域,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症结恰恰就在这里。

  • 标签: 物权行为理论 绝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行为
  • 简介:《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继往开来,引入目的保留条款,契合了扩大自治、放松管制的民事立法潮流。在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路径上,应认为第153条第1款摒弃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为代表的规范分析进路,而是采用了以规范目的为指引,综合各项利益关系认定合同效力的个案衡量进路。在具体操作上,法官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引,审慎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在此,对强制性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类型化整理仍可作为辅助手段,增强裁判的稳定性。在违法合同的效力判断中,须注意强制性规范的禁止对象,准确认定是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的但书规定在合同绝对无效与有效之间预留了一个弹性空间,在个案中,法官须根据规范目的,以必要性原则为指引,可以将违法合同灵活认定为相对无效、部分无效、非当然无效、向后的无效、不确定的无效等无效类型。

  • 标签: 违法合同 强制性规定 效力评价 规范目的 无效类型
  • 简介: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方式包括,通过法律确认社会主体经济权利、通过法律保障社会民众经济权力,以及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其中,"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并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共同作用,实现对于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是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要使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主要方式得以实现,有必要在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分解为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然后分别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的设定、行使以及违法责任追究予以法律控制,从而具体实现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法律控制。

  • 标签: 经济法 宏观调控权 控制 方式
  • 简介:<正>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它并不是本文争议的焦点,笔者沿用通说,即认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造成既遂结果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既遂的危害结果,在当时有重复实施侵害行为的实

  • 标签: 犯罪中止 实行行为 既遂犯 侵害行为 主观说 犯罪未遂
  • 简介:通过阐述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对涉及胎儿伤害的处理,提出质疑,并详细论述了当前学界关于故意伤害胎儿行为的几种观点,同时指出其中的理论缺陷,最后提出笔者解决此类问题的观点。

  • 标签: 故意伤害 胎儿伤害 孕妇
  • 简介:本文系作者2005年11月11~14日于南京举行的"法律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作者以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为背景,提出了值得密切关注的两种垄断类型:即权力垄断和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权力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行政垄断;而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主要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 标签: 限制竞争行为 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支配地位 拒绝许可 排挤竞争对手
  • 简介:引子去年“9.11”事件给美国人民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不久,美国的经济界又被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曾在2001年度美国500强企业排名第七的安然能源公司(EnronCorp.)被发现会计账目造假(尚未定),从1997年到2000年共虚增利润5.9亿美元.

  • 标签: 审计中介组织 犯罪行为 欺诈行为 刑事责任 监督管理机制
  • 简介:民事诉讼行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是构筑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理论基石之一。而当事人诉讼行为作为民事诉讼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大陆法系中有关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要件、瑕疵及其处理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并就其对我国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的启示与借鉴提出了相应看法。

  • 标签: 行为理论 民事诉讼行为 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学 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理论问题
  • 简介:领导干部产生正确的行为,一要靠道德,即所谓做官先做人,从政先立德,在实践中把做人与做官统一起来;二要靠规则,即规定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越具体越易操作。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实现"内约"与"外治"的统一,才能有效规范行为

  • 标签: 立德 领导行为 领导干部 官德 官品 到群众中去
  • 简介:近年来利用交通工具进行“碰瓷”犯罪的情况屡有发生。对于“碰瓷”犯罪行为的定性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领域都颇具争议。“碰瓷”在北京方言中的原意是故意与别人发生碰撞、摔物,借以讹诈他人的行为。近年来出现的“碰瓷”多是借助汽车故意与他人相撞,以讹诈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此种犯罪的定罪理论界观点不一,各地司法机关的判例也不甚一致,争议较大。笔者认为根据不同情况,“碰瓷”行为可以构成以下犯罪:

  • 标签: 犯罪行为 碰瓷 定罪 他人财物 交通工具 司法实务
  • 简介:被告人张某,29岁,系某银行出纳员。由于厌倦本职工作,产生盗款外逃的邪念。1998年5月10日下午5时结帐时,张某趁初点员忙于做结算表之机,将20万元现金藏于抽屉内。当晚20时许,张某返回营业室将该款盗出,随后流窜外省。同月25日,张某找人捎口信给检察院称:“如果你们保证不抓我,不给任何处理,我就回来投案,否则,我将消失。”检察机关案件侦办人随即写一便条交与张某的父亲,保证不对其进行处理。张某遂于同月30日到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及时清退了全部赃款。后该案起诉至法院,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承诺对其犯罪行为不给任何处罚,并辱骂检察机关不守信用,后悔不该投案。

  • 标签: 自首 构成条件 犯罪事实 犯罪分子
  • 简介: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行政行为作为国家机关公法行为的内在属性。在我国,传统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吻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界限不清,对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不力,行政行为无效标准是保证公定力符合法治、正义原则的关键。

  • 标签: 行政行为 公定力 法治 行政机关 行政权力 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