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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提存分为保证类和债务清偿类两种。本文仅对债务清偿类中如何确认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的标的物提出看法。债务清偿类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构而使债务消灭的制度。清偿类提存公证。能够切实解决在特殊情况下的债务清偿问题,受到债务人的青睐。

  • 标签: 正当理由 提存公证 债权人 合同标的物 债务清偿 债务人
  • 简介:目前司法实务中占优势的观点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买受人以标的物质量瑕疵为由拒绝受领的,相关质量瑕疵应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是对《合同法》第148条的误读。买受人的拒绝受领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既可以基于实体性的合同解除权而产生,也可以基于买受人对瑕疵给付所享有的瑕疵补救请求权而作出。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质量标准,只要相关瑕疵不属于显著轻微或无法补救的情形,买受人就有权拒绝受领,要求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救后重新交付。如果出卖人拒绝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瑕疵补救或因补救瑕疵导致迟延给付的,应当承担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 标签: 商品房质量瑕疵 根本违约 拒绝受领权
  •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刑事诉讼法所力图构建的证人出庭作证体系.而且理论界存在将此项规定误读为中国封建法上的“亲亲相隐”和西方“亲属拒证特权”.《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中国法上的“亲属拒绝出庭权”,既阻碍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不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趋势.在厘清对《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误读的基础上,应当借鉴《刑事诉讼法》已确立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制度,采用授权性规定为主、例外性规定为辅的模式进行重构.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拒证特权 拒绝出庭权 缺陷 重构
  • 简介:在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预付款项不予退还'内容时,其属于我国《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如若消费者无正当理由地单方终止消费,并造成服务提供不能履行时,应依服务合同上的价金风险负担规则,肯定经营者继续享有报酬请求权。在合同约定消费者应负受领配合的义务时,消费者拒绝受领的行为同时成立违约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划定上,应受可预见性规则、过失相抵规则、减轻损失规则及损益相抵规则的调节。在评价拒绝受领行为的法律效果时,应将价金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区分考察,不宜混同。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请求权基础思维方式的运用,仍然亟待加强。本案裁判虽有较大偏误,但亦有可肯定之处,同时遗留下诸多问题有待将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 标签: 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 请求权基础 拒绝受领 风险负担 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