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众多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县(市)人民政府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这些法定职责的落实,保证国家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县(市)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可操作的与法律、法规、规章有类似统一格式的文件,我们称之为县(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一类文件往往综合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某方面工作的具体规定,具有现实可行的操作性,
简介:医疗机构临床上将工业氧用于医疗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践中,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的认识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观点认为属于药品管理部门、有观点认为属于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简介: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第十三届全旧人民代表人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平稳有序调整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现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简介:知情同意纠纷鉴定已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鉴定的范围应加以限制,只有告知不充分、虚假告知两种类型的鉴定申请可以准许,且鉴定专家仅需回答诊疗措施的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是什么、比例多少,以及理性医师通常告知的事项。至于哪些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应该告知,则由法官裁决。
简介: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一、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增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陈锐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南春梅、应急办许树强、妇幼司秦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同志为委员。
县(市)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医疗机构临床上将工业氧用于医疗的违法行为处罚主体的阐释——兼谈最高人民法院(2003)行他字第8号答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的鉴定问题研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国卫办法制函[2015]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