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计价格[2001]5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进一步开展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工作。现有
简介:国办、发[1996]3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决定,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国有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再按比例上交财政,也不上交其他部门,全部留归售房单位使用: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国办发[1996]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桂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