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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诈骗犯罪的特殊形式,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对两的区分应从各自的犯罪构成入手.通过对比分析找出两的相似点和不同之处,揭示两者的法理关系。然后提出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竞合时的处理原则,希冀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 标签: 诈骗犯罪 合同诈骗 票据诈骗 法条竞合 处理原则
  • 简介:<正>1980年1月底,某林场武装部组织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训练。由于制度混乱管理不严,被告人鲍清诚(男,23岁,某林场工人,)乘机私藏起手榴弹四枚。在此期间,被告因为失恋,加之又被罚扣误工工资、停学开汽车等缘故,遂产生了泄愤报复的意念。3月16日,被告与甲、乙在甲家一起饮酒,三人约喝了一斤六两,被告把醉酒的乙送回家后,返回甲家借酒取闹,声言要“杀人”,不听众人劝解。午后四点多钟,被告持劈柴斧一把回到自己宿舍,砸开箱子吊扣,取出私藏的手榴弹,然后将导火环

  • 标签: 枪支弹药 手榴弹 抢劫罪 被告人 武装部 盗窃
  • 简介:<正>一、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经济承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早举措,它首先表现为在农村实行的年产责任承包制,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随后经济承包制被引入城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领域,同样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目前城乡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使承包组织的性质、产权归属以及承包人的主体身份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而使认定发生在经济承包活动中一些行为的贪污罪与非,成为司法审判实践的一个疑难问题。笔者认为,要准确地划分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必须正确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正确认定承包人是否具备贪污的主体资格

  • 标签: 贪污罪 罪与非罪 集体经济组织 承包人 经济承包 非法占有
  • 简介:摘要逃税的社会危害性并不比走私小,但逃税定罪门槛高、量刑轻。明星巨额逃税成功脱罪而普通人走私“少量”货物却被课于重刑,实质已破坏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我们将对两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立法改进问题。

  • 标签: 逃税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定罪量刑 立法改进
  • 简介:走私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受贿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放纵走私则属于渎职犯罪,三者的客体本不相同,原不存在立法上的联系。但当走私者为了实现顺利过关,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而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放纵走私,也就是产生贿赂型走私时,海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刑法调控上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行为人的参与程度,其行为可能构成走私、放纵走私和受贿。此时,对海关工作人员应以何定罪,是定一还是数就成为实践中的难题,刑法理论界也颇多争议。

  • 标签: 海关工作人员 放纵走私罪 受贿罪 问题解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贪污贿赂犯罪
  • 简介:犯罪对策的核心离不开宽和严,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最佳选项应该是宽严结合,宽严和谐。与严防、严管、严打相比,犯罪对策的宽严和谐拥有更多的科学依据。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宽防,宽管、宽打,表现为对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的宽大对策和培育社会治安防控的宽松生态两个方面。

  • 标签: 犯罪防控 宽严和谐 社会治安 宽大政策 宽松生态
  • 简介:随着儿童虐待研究的深入,人们对儿童虐待的认识不断加深。儿童心理虐待和忽视会导致儿童行为和认知异常,情感障碍,严重影响儿童心理健康,甚至会导致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本文介绍了儿童心理虐待和忽视的流行现状,并对心理健康状况的不良影响和预防干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期为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 标签: 儿童 心理虐待 忽视
  • 简介:摘要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人虐待问题日趋凸显,其中精神虐待是发生率最高的类型。精神虐待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增加其患病、自杀的风险,并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本文详细梳理了国内外老年人精神虐待的相关研究,介绍了精神虐待的定义、相关评估工具和流行现状,并从老年人、照顾者和社会3个层面归纳相应的影响因素,旨在为进一步开展老年人精神虐待的干预研究以及预防精神虐待的发生提供依据。

  • 标签: 综述 虐待老人 精神虐待 影响因素
  • 简介:中国的儿童虐待问题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文化基础和表现形式。本文从本土文化的现实出发,重新界定了国内儿童虐待问题,在借鉴香港有关儿童虐待防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生态系统的视角,构建防治结合、多方合力的受虐儿童保护系统。

  • 标签: 儿童虐待 防治 香港经验 生态系统
  • 简介:现实生活中“虐童案”不是个案,虐待他人行为也不只是虐童一种。处在社会更广泛范围内的、发生于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一般性的虐待行为,较多存在且社会危害性严重,应该运用刑法进行规制。我国刑法中的专门虐待行为罪名即虐待虐待被监管人虐待部属虐待俘虏,由于行为主体和对象的限定性,均不能适用于一般的虐待行为。虐待的故意和行为有其自身性质,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但部分虐待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并符合其他的相应要件,可以适用侮辱。虽然这是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值得肯定的司法理念,却是次优之举,最佳方式是立法完善。增设虐待儿童的罪名、细分所谓的“职务虐待”罪名或者增设“虐待被保护人”,要么疏于对其他被虐待对象的保护,要么不符合立法创制罪名的简明、概括等要求。由于虐待的罪名最能概括虐待行为的本质特征,宜在保留的同时将其修改为一般性的适用范围,把第260条罪状中的“家庭成员”修改为“他人”。为了保持与该构成要件修改的协调性:应删除第三款“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可以适当提高该的法定刑,将基本法定刑的最高刑期提高到“三年有期徒刑”,相应地加重法定刑修改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重新解释“情节恶劣的”要件;合理认定虐待与教育监管等行为以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的关系;修改后的虐待与其他专门虐待行为罪名属于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可将第三款规定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

  • 标签: 虐童 虐待他人 侮辱罪 虐待罪
  • 简介:凡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于醉驾,应当入。醉驾行为人在意志因素上都是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另外,该法定刑的配置存在一些问题。

  • 标签: 危险驾驶 刑法规制 一般预防 风险刑法
  • 简介:在强奸中,"暴力"指向被害妇女,且不包含故意杀人的致死暴力;"胁迫"包含暴力与非暴力威胁,威胁内容的实现时间没有限定。而在抢劫中,"暴力"指向被害人或在场的第三人,包含故意杀人的致死暴力;"胁迫"只包含暴力威胁,且威胁内容的实现具有当场性。从法律方法论的层面看,司法者在解释不同犯罪中的相同语词时,不能拘泥于法律的形式统一性,而应结合法益性质、罪责特征、刑法体系等要素,在语词外延中限定出最符合本质特征的部分,以实现定罪的精确性。

  • 标签: 强奸罪 抢劫罪 暴力 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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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贿赂与性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性贿赂是以性服务为交换而获得利益的行为.性贿赂入的呼声一直很高.但立法者总是持谨慎态度。针对性贿赂提法的科学性、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性贿赂证据收集的困难性等问题.性贿赂的出派和入派从刑法精神、立法例比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性贿赂入应缓行。性贿赂入罪没有必要独立成(独立的罪名、独立的刑种和刑度),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调整现有贿赂罪刑度适用的情节.以缓解社会对立法者的压力。

  • 标签: 性贿赂 入罪 出罪
  • 简介:交通肇事和过失致人死亡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两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侵犯复杂客体的交通肇事。文章以一个案件为切入点,以罪刑均衡原则为指导思想,深入探究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实践证据认定,以期解决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冲突,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罪刑均衡
  • 简介:单纯的诈骗、合同诈骗较易认定,然而,实践中有时诈骗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两在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以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特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和处理,就存在着一定难度,成为办案人员研究的一个课题,现笔者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行为 司法实践 他人财物 办案人员 欺诈
  • 简介:我国1979年刑法和修改后的1997年刑法均以专门的条款对挪用公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打击挪用公款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挪用公款所指向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公款,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他公共款项和财物的行为,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无从加以追究,客观上放纵了这类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笔者认为,应完善挪用公款的规定,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一、将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必要性1.从社会现状和司法实践看其必要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从法条规定来看,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为“公款”。这里的“公款”无论是在法学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均被一致理解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以及由国家和集体管理、使用、汇兑、储存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其他公共财产权利,如债权、对公物的所有权等则不能涵盖其间。也就是说,挪用“公款”以外的其他公共款项和公物的行为,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的处罚对象,这就使运用刑罚处罚...

  • 标签: 建议挪用公款 挪用财物罪 挪用公款罪
  • 简介: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职务犯罪,两具有较强的相似性,从理论上进行必要的区分对于司法实践显得尤为重要。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意志、客观方面和犯罪对象的不同。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私分国有资产误认为单位犯罪。

  • 标签: 贫污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单位犯罪 罪刑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