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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马里翁认为,胡塞尔的还原引向了绝对的(被)给予性,但胡塞尔的还原把给予性限制在了对象性上;在胡塞尔之后,海德格尔的还原也引向了给予性,但把给予性限制在了存在上。在这两个还原之后,马里翁提出了第三个还原,力图通过深度无聊的悬置,引回到纯粹形式的呼唤,从而使给予性摆脱外在限制,实现其真正的绝对性或无条件性。总体来看,马里翁的第三个还原的目的在于使还原服务于给予性,其视角既非认识论的也非存在论的,而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其价值在于赋予那些既非对象性也非存在性的现象以现象学上的权利。

  • 标签: 马里翁 第三个还原 给予性 绝对性
  • 简介:20世纪30年代中期到40年代初,海德格尔有两本书专注"存在史叙事":《哲学论稿》是"纯粹存在史叙事";《黑皮书》仅涉及"具体存在史叙事"。《黑皮书》当然也主要是"存在史叙事",但因某部分引申到或联想到"犹太人"或"犹太族"可资例证而变成专论的具体叙事。今天人们太过追讨海德格尔的"反犹太主义",而可能根本忽略了其中真正意义上的"预言性质的不安"。否则,海德格尔不会保留下来放到最后出版。稍后,我会随着"读记"的伸展将何谓"预言性质的不安"揭示出来。

  • 标签: 具体存在史叙事 反犹太主义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对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