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基于我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而设立的,有自己的特色:我国非法证据的排除主要集中在庭审阶段,同时贯穿于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含义,是指被排除的非法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包括特定的非法合同证据及实物证据,而其中的非法合同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也包括证人证词和被害人陈述。我国不仅重视排除已经形成的非法证据,而且还注意遏制非法证据的形成。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中要注意解决几个现实问题,即我国审判程序的庭前会议中是否应当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审判中对非法证据是否应当“先行调查”、先行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与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适用与协调。
简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通常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的理论工作者、人民群众,而其客体是指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思想观点、动力机制等诸方面。认真分析和研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客体,必将有助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客体之间进行逻辑互动,从而有效地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
简介:当中央把城镇化定位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无疑会激发各级干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如果不改变城镇化理念,很有可能重蹈以往规模城镇化的老路,使土地城镇化超越于人口城镇化,城市二元结构长期保留下来,这就有悖于城镇化的初衰。城镇化的动力源是寓于人类的需求欲望,由于农业社会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使人类变农业社会为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城市,便因此应运而生。人是城市化的主体,也是城市化的目的,离开了“以人为本”的轨道,城市化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我国城镇化已经演变到这个阶段,即不提高城镇化质量,不着力于“人的城镇化”,城镇化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拉丁美洲国家给我们留下的深刻教训是,虽然城市化率超过80%,但是至今仍然深陷“中等收入陷阱”。
简介:“文革”的严重失误积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深刻而丰富的经验教训。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路线原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是非问题上要划清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界限、“修正”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左与“左”及右的界限;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要把握好世情与国情的关系、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中外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马列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文革”时期的经验教训对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简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环节,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的统一是其所依存的理论基石,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是其所涵涉的价值诉求,求真、求新和求效是其所固有的内在动力,通俗化、生活化和普及化是其所遵循的根本要求。
简介:“城镇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里程驿站。积极稳妥推动新型城镇化是实现“中国梦”的亮点之一,是更加有利于深化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举措。一、城镇化是促进人的现代化的环境载体。全社会努力推行“示范引领、创新模式、践行体验、照顾特点”的思想道德建设新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学校和家庭紧密配合的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日益深入人心,固化人的精神世界。二、城镇化民生建设新目标激励青年增强使命和责任。民生建设新目标激励青年一代强化使命责任;“五位一体”科学发展布局引领青年一代做好思想和技能准备;政策和环境保障强势推进有为青年发展。三、科学发展引领不同阶层青年激发潜能。
简介:在当前社会,服务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产业,但浙江省的服务业明显与整体经济水平不相协调,学术界对于这一现象的解释尚无一致结论。服务业发展依赖产业集聚效率,文章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浙江省服务业的非集聚化特征显著,文章认为这是浙江省服务业发展滞后的主因。进一步分析统计数据与已有文献,文章认为,浙江省的服务业非集聚化与浙江独特的县政体制有着密切相关性,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与县域工业化路径给浙江县域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对服务业的集聚带来负面影响。基于这种经济条件,政府应推动高端服务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加快县域制造业转型升级,以中心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促进县域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县域的制造业发展为中心城市的高端服务业提供市场,从而形成市县互惠共生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