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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法史学和保险学的角度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保险法违反告知义务制度效果上所采取的“全有全无模式”属于早期保险经营技术与保险法理论落后的产物,该模式忽视了危险评估与保险费间渐进式的计算方式,使投保方承担了不合理的不利后果,为保险人不当获利留下了空间,其负面效果日渐凸显。虽然晚近以来该模式经历了主客观两方面的局部修正以平衡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在效果上仍无法同对价平衡原则相契合,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全有全无模式”的固有缺陷。在未来的改革上,《保险法》应当弃用“全有全无模式”,改而釆用与对价平衡原则更为契合的“对应调整模式”。

  • 标签: 告知义务 全有全无模式 对价平衡原则 对应调整模式
  • 简介:当一国处于金融危机时,其政府往往要采取各种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大多存在一些隐性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从双边投资条约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汇兑与转移的约定来看,失当的政府应对措施不仅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将违反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对应的承诺,引起国际法责任。

  • 标签: 金融危机 政府应对 双边投资条约
  • 简介:2010年4月21日下午3时,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罗马尼亚劳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几十个农民工黑压压地站满了法庭,当合议庭宣判“原告要求中企国际公司返还5万元、支付罗马尼亚雇主拖欠的工资,并给付停工期间的生活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时,陈平(化名)等52人脸上的神情由紧张变成了喜悦,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聚在一起,细细地将判决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其中夹杂着的对过去一年所经历艰辛磨难的苦涩回味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 标签: 罗马尼亚 出国务工 劳工 审理 纠纷 2010年
  • 简介:法治是人类文明共同智慧的成果,所以当前世界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通过法治来治国理政.但是法治的发展却没有共通性的普遍真理,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基于其自身特色的法治实现道路.每当我们捧起孟德斯鸠的那本传世名著《论法的精神》之时,其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无不是对特定民族法律特色的概括,当然也是对实现法治不可能存在普遍真理的诠释.孟氏的这一观点又被后人进一步深化,如萨维尼便认为法律都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不注重本国本民族习性特点的法律移植是违背民族精神的.我想,这些哲人们所叙说的不仅仅只是法律,还有关于法治发展的进路.也就是说,任何国家都可以选择法治作为治国方略,但对法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应当各有不同,每个国家都应当根据本国的特色来走自己的路.同样,中国的法治发展有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国的法治发展也有中国自己的语境,我们可以选择法治,但是我们不能盲目地走别人走过的路,特别是当考虑到我们的试错成本太高之时,我们就应当珍惜我们的机会:根据当下中国的具体国情来选择我们的法治发展道路.正因为如此,蒋先福教授的新作《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尤其值得大家欣赏.

  • 标签: 法治发展 中国 道路 移民 务工 《论法的精神》
  • 简介:在“马士基公司、厦门外代与瀛海公司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经营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各级法院对于国际班轮运输公司是否应负担强制缔约义务有所分歧。对此,根据适用强制缔约的“递进式适用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我国法制环境的分析、参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基于对货方利益的保护,得出否定国际班轮运输公司强制缔约义务的结论,并进一步分析了此结论对于契约法中准确定位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论意义,以及保障我国国际班轮运输市场竞争环境良性发展的实践意义。

  • 标签: 国际班轮运输公司 强制缔约 义务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根据社会契约论和西方国家宪法文本,不能得出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结论。宪法主要规定权利而普通法律主要规定义务的观点既有悖于法理,也不符合中外立法实践。新中国的宪政思想深受马克思主义及我国传统观念双重影响,其共同之处在于集体价值和个人对社会义务的体认。中国宪法规范模式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的宪政理念和制宪经验,言必称欧关的宪法研究之风当休矣!

  • 标签: 宪法 基本义务 基本权利 社会契约论
  • 简介:忠实义务系信托构造中维持信赖基础之重要关键,且为受托人必须恪守以确保受益人之利益、信托本旨与信托目的之达成。受托人于信托关系存续中,于不违背信托目的与信托本旨之前提下,是否能从信托受益权上设定并取得担保物权?不无疑义。有鉴于此,以信托忠实义务之基础构造、受益人保护之必要以及金融圆滑化之视点,结合台湾地区及日本相关法规与实务案例,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诚属重要。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忠实义务 利益冲突 信托构造 金融圆滑化
  • 简介:根据霍菲尔德的权利概念理论,权利、权力、特权、豁免与义务、责任、无权利和无权力构成了随班就读的权利概念。特殊儿童获得随班就读权利的主体资格,以满足随班就读条件为前提。权利内容包括就近入学权、入学选择权、教育条件要求权和教育特殊保护权。该权利具有法定权、专属权和特殊人权的性质,其行使应遵循合理请求、恰当教育与适度保护的原则。

  • 标签: 义务教育 随班就读 权利 边界
  • 简介:文章通过回溯立宪史中相关条款的立宪原旨、宪法文本结构中的内在逻辑,旨在阐明宪法第52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被规定为宪法义务的意义所在。而该条款之所以被认为缺乏规范性进而须从宪法文本中清除,实际上也是对宪法作为根本法所具有的抽象性和间接适用性的误解。另外,宪法除了规范性的一面,还具有政治性和伦理性的特质,所以宪法第52条所具有的道义性和政治性的一面并不能成为其无法作为宪法义务的理由。

  • 标签: 宪法义务 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 宪法性质 规范性
  • 简介:按行政罚上之状态责任若未达特别牺牲之程度,自未逾财产权社会义务所应忍受之范围.而状态责任系指人民依法规之规定,对某种状态之维持,因基于"与物之联结关系"而具有义务(尤其是所有人、占有人),因违背此种义务,故须受到行政罚.就各类涉及污染防治、危害预防之法规而言,当行为责任之追究不足以达成立法目的时,状态责任确实在现代干涉行政法(尤其是环境法制)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惟关于其概念之厘清,就学理与实务见解而言,则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 标签: 财产权社会义务 状态责任 行为责任
  • 简介:翻译导言:2002年,台湾地区在'刑事诉讼法'讯问证人规定上引进'视讯讯问',刑事追诉机关遇有证人不能到场或其他必要情形时,得以声音及影像相互传送之科技设备直接讯问证人,并要求确保被告等相关人的参与权利①(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从卫星到网络传输的视讯讯问,运用在刑事程序本来是偏重保护证人身心状况②及'避在押

  • 标签: 国外证人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裁判
  • 简介:提出并阐述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定义务为路径,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法律思维。

  • 标签: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法定义务 过错判断
  • 简介: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司法局联合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建立服务中小企业联合机制,推出“双十双百”工程,即通过组织法律专家深入100家中小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就企业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10场专题讲座;为全市100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和培育10个法企合作示范点。

  • 标签: 服务工程 法律专家 扬州市 江苏省 中小企业局 联合机制
  • 简介: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勤勉义务的内容偏向于遵守法律义务,没有考虑主观要件。这种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疏漏,董事等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应当包含玩忽职守的行为。即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董事超过经营范围所导致的结果,如果公司损失,该董事没有过失或故意,则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标签: 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 经营范围 公司治理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陆续有PPP或BOT项目之履约争议发生。例如,台湾地区高铁案、台北市大巨蛋案;而投资合同上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是纠纷解决依据。因PPP或BOT合同履行期通常长达数十年,风险自是比传统的政府采购合同大许多,尤其常发生公共服务与投资商之财产权保障冲突时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合同解释问题。基于“促参法”第12条之规定,将PPP或BOT合同定性为私法合同,但不得违反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即于PPP或BOT合同履行,双方应遵守合同自治原则。PPP或BOT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于不违反强行规定下,优先依合同约定,无规定时则由法律加以补充,也不排除以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为由,声请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文除了对于依据“促参法”及BOT合同范本介绍主办机关与民间机构的权利义务款之解释外,也以实务见解作论证,尤其强调法律风险之责任分担于合同变更的适用。最后,本文对于投资契约争议之仲裁机制予以分析,认为PPP及BOT合同之各面向当事人间若生争议,必属十分专业甚至复杂的法律关系,有待迅速解决,委之于仲裁,相对于民事法院,争议解决可能较迅速、专业判断与法律公正性。

  • 标签: PPP BOT 权利义务 仲裁风险
  • 简介:一、问题的由来客观归责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创设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这种风险还应当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内得以实现。〔1〕换言之,风险创设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规范意义的关联。如果行为人创设的风险同特定结果之间不存在上述关联,结果便无法被归属于行为人。对于风险是否实现的考察,有两个值得关注问题:如果没有行为人,损害后果仍然有可能被其他行为人或自然力引发,行为人能否被归责?即便遵守了注意

  • 标签: 义务行为 假定因果关系 允许风险
  • 简介:经过债法改革之后的德国民法典首次出现了"义务违反"这一全新的概念,并以之概括了给付障碍的所有原因。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既是为了使债权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得到统一,也是为了适应现代债法理论的发展即义务扩张的需要。而"义务违反"这一概念的创设,则是潘德克顿体系的传统立法技术——"提取公因式"与现代债法理论在德国债法现代化进程中相融合的产物。

  • 标签: 损害赔偿请求权 债法 德国民法典 立法技术 缔约过失 给付迟延
  • 简介:影响缔约意思形成的不平等缔约力,除了经济力的不对等,还有信息上的不对等。鉴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保护“信息上的弱者”在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化社会中的重要性,在制定民法典时,有必要规定说明义务与沉默性诈欺,以是否存在说明义务为标准,对沉默性诈欺进行类型区分,对于存在说明义务情况下的沉默,应缓和诈欺的因果关系要件和故意要件。

  • 标签: 欺诈 说明义务 沉默性诈欺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上的弱者
  • 简介:【裁判要旨】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双方完成买卖行为后,产品使用过程中,当出现保修期内卖方履行维修义务不完整时,买方是否能主动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以及维修费用的赔付往往引发新的纠纷。本案就是一起因卖方履行维修义务不完整,买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卖方支付维修费用的买卖合同案件。法院在委托鉴定机构对维修费用进行鉴定无果的情况下,凭借买方提供的维修增值税发票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支付给第三方的维修费用,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 标签: 卖方义务 赔偿请求权 第三方 买方 维修费用 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