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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个结果
  • 简介:<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方工作人员和雇用外国国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方工作人员)也在日益增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经手、管理企业公共财物的工作。这部分人中的少数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用其他手段占有企业的公共财物

  • 标签: 工作人员 刑事责任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投资企业 三资 公共财物
  • 简介:民营企业涉黑犯罪异军突起是企业性质和相关制度洼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影响民营企业涉黑犯罪的制度洼地主要是指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二元公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足。结合洼地效应的研究,企业的本性是企业制度的出发点.难以成为相关制度治理的对象。但是,企业治理结构和道德的缺陷、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的不足以及区分国有、民营的二元公司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制度的衡平、治理来完善。考虑到民营企业涉黑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以黑护商,以犯罪组织的反应替代国家反应不足的行为的规制。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涉黑犯罪治理的研究也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推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 标签: 民营企业 涉黑犯罪 制度洼地 治理
  • 简介:在西安有这样一个人,他忠厚善良,知识渊博,为人谦和,性格豪爽,内心无私,乐于助人。在大西安的发展和建设中,他凭借着全心全意建设好家乡的情结,带领着企业干部、员工艰苦奋斗,努力拼杀,不断进取,使自己的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了陕西著名集团化企业,为国家重点城市西安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他就是“中国优秀企业家”“商界奇才”,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西安市人大代表,莲湖区人大代表,西安隆基光汉管理研究院院长,西安外事学院创业学院院长,周至县周商联合会会长,隆基集团总裁李瑞斌。

  • 标签: 区人大代表 优秀企业家 西安市 企业发展 中国 李瑞
  • 简介: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高清江认为:目前不少单位均成立专门法律服务机构,配备专门法律专业人员,这本无可非议,但出现个别工作人员收取费用帮人打官司的现象。这种现象极有危害。

  • 标签: 企业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 诉讼 代理 国有 法律服务机构
  • 简介: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使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与此相应,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也相继问世,并在国际范围内的不同行业广泛推行。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实施只是企业出于自愿原则的一种选择,其责任承担形式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其在规范公司责任,保护劳工权益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借助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在国际社会的推广,我们必须建立多层次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落实我国相关法律,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性质 实施 SA8000 劳工权益
  • 简介: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确定性。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方式,但在诉讼的管辖、诉讼效率等方面规定不尽充分,且缺乏对有争议债权未决阶段债权临时确认规则的设计。建议在《企业破产法》完善过程中,增设有争议债权临时确认规则、协调《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对于有争议债权诉讼管辖的规定,设计加速有争议债权诉讼的程序。

  • 标签: 破产 破产法 破产债权 有争议破产债权
  • 简介: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承担愈来愈多的人权义务这一客观事实对企业海外投资具有直接影响。企业不履行东道国和相关国际条约的人权义务可能遭致的投资失败是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遭遇到的一项重要风险。西方发达国家往往利用人权话语来阻碍他国在其关键行业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需要充分履行尊重东道国政治权利行使与表达、尊重劳工权利、尊重环境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尊重东道国文化权利等方面的义务。中国企业要想增强反对人权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和能力,就要大幅度提高关键投资领域的人权意识;警惕西方发达国家的双重人权标准;在海外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和员工发生冲突与争议时,需要强化侵犯人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 标签: 海外投资 人权 意识形态 国家安全
  • 简介:<正>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根据《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按照向新经济体制过渡的要求,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方面,对《企业法》的一些原则规定作了具体表述和延伸,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旨在把国有企业特别是大

  • 标签: 职能作用 法律依据 基本原则 经济纠纷案件 法律服务 社会系统工程
  • 简介:<正>余志安:(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厂长)增强企业活力,首先就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简政放权与搞活企业的关系,使企业从政府机关的附属物转变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简政放权与搞活企业之间,存在着不简政就不能放权,不放权就不能搞活企业的因果制约关系。简政放权是搞活企业的基本前提。

  • 标签: 法律保障 法律系 附属物 经济立法 企业法 我国现阶段
  • 简介: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利益,一旦食品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必然造成消费者利益和食品安全利益受损。《食品安全法》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一方面激励消费者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自身权利,另一方面,通过惩罚性赔偿威慑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当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无力给付消费者惩罚性赔偿时,在特定情况下追究食品生产法人企业(公司)内部股东连带赔偿责任,既可以促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现,又可以丰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

  • 标签: 法人人格否认 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
  • 简介:横山县电力局,近年来,在省地电公司、市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强化管理为基础,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以市场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服务,使企业效益不断提升,全局各项工作得到健康、协调的发展。

  • 标签: 省级文明单位 横山县电力局 文明企业 “三个代表” 精神文明建设
  • 简介:企业环境责任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规制对象。其中,中小企业、困境中企业、跨国企业三类特殊防治主体的环境责任倍受关注,成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研究的新视角。在企业环境责任新发展的形势下,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防治主体的不同特点,创设和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

  • 标签: 企业环境责任 特殊防治主体 法律规制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2月,北京市司法局扶持成立了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4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成为政府主导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该项目被北京市政府列为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第25项工作任务。

  • 标签: 法律援助服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 北京市政府 司法局 法治建设 社会组织
  • 简介:<正>西方有两门经济学与法学间的边缘学科:一个是经济分析法学(又称法律经济学),它在法律问题的研究中导入经济分析,借以提高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的效率与效益,这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另一个是产权经济学,它认为经济运行要更有效率,就要有明晰的产权界区(或边界),否则,就会引起交易中的摩擦,增加交易成本①,影响市场机制的作用。这样,在经济学研究中就引进了产权、权利、义务等法学概念,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当前,两门学科的引进和建立都是改革所需要的。

  • 标签: 所有制范畴 国家所有权 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 产权经济学 产权关系
  • 简介:在这充满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位年青的企业主帅靠着丰富的专业学识和惊人的胆识,不仅使自己的企业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还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他靠着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和对社会真情奉献的行为,使自己的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步入了强企的行例,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尊敬。

  • 标签: 企业主 输变电工程 董事长 公司 有限 大唐
  • 简介:在劳资集体谈判制度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企业劳动规章往往内容庞杂,目的与功能多元。由此决定,"根据二分说"关于劳动规章的法律性质宜分类处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的生效需取得劳动者同意的见解最为合理,且能从源头上避免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的效力冲突等不必要的争端。至于该学说的个别技术性瑕疵,则完全可以获得修补,这不应成为彻底否定该说合理性、优越性的理由。

  • 标签: 劳动规章 法律性质 定型化契约 集体合意 根据二分说
  • 简介: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系法律规定依审批生效的合同之一。在实践中.存在实际交易的合同与经审批的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对该两份合同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均未有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宁波金国宝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分析.就外商投资企业中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一理论探讨。笔者认为。在股权交易方已经按照真实合同所确认的金额进行交易并履行完毕,阴阳两份合同之间的差异得到实质弥补。并且股权转让的行为也已获得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未经审批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并且生效。对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各方当事人均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转让
  • 简介:企业重整的司法实践复杂,各种问题始料不及,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南望集团司法重整的成功经验表明,在没有战略投资者情况下实行“债转股”的重整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法院准许部分建设工程款先行支付以及直接以裁定书的形式将重整企业的股东变更为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都有效促成了企业司法重整的顺利实现。

  • 标签: 民营企业 重整 能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