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者享有使用其作品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是版权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一个法律共识。一旦得到认可,该专有权对相关权的受益人也十分重要。权利的专有性意味着只有权利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行使此项权利所包括的任何行为。如果决定这样做的话,则将以何种条件和以什么样的报酬进行。
简介:
简介:2004年3月15~1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府间委员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日内瓦召开第6次会议。这是自2003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赋予政府间委员会新任务以来,该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在前几次会议的基础上,政府间委员会决定对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达形式的政策问题进行更加具体的评估。
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简介: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是一部由若干故事组成的系列剧,根据儿童作家郑春华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该剧播出后,剧中的主角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成为家喻户晓的动画人物。这三个人物的雏形最初形成于1994年,当时央视委托刘泽岱根据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基本描述绘制三个主角的形象,但未明确著作权事宜。
简介:11月25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颁奖仪式同时举行。
处在三叉路口的版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是继续保持自愿性还是将其“延伸”或变成强制性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意义上的版权例外和限制——世界贸易组织关于版权例外的规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按新任务召开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会议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关于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的思考
由美术作品改编的动画人物形象及动画片著作权问题研究——以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纠纷案为例
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阎晓宏发表主题演讲,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和最具影响力企业颁奖同时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