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保证权利入、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的私人自治,是集体管理得以发挥其制度优势,并在交易成本问题上优于其他类似制度的前提。私人自治的贯彻,既能实现市场供求信息在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及时传递,也能保证定价机制随利用方式的变化灵活调整。由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由政府主导构建,因而缺乏私人自治存在和适用的土壤,使集体管理组织在运作中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只有改变公权力的干预,并通过立法将私人自治体现在集体管理制度中,才能真正实现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协调发展。
简介: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简介:本文通过对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提请权宪法规定的分析,论证了普通法院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提请权的法理依据,认为普通法院的提请权不仅对履行捍卫人权的职责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弥补议会审查体制的程序缺陷。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但并没有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程序,立法法第九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权力,但是对提请的程序和情形也没有做出规定,只是一种字面上的审查。本文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合宪性怀疑时,应当中止案件的审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或者解释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