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49年7月,宜昌县解放后,中共宜昌县委、宜昌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省委的指示,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清匪反霸和减租减息,并建立了农村基层政权,培养了一批农民积极分子,为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同年8月,中共湖北省委提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区,秋后即应实行土地改革,并争取在两年内完成”的要求。10月,宜昌县委从本县实际出发,作出了分两批进行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即第一批为分乡、小溪塔、龙泉、鸦鹊岭、土门垭五个区,从10月开始,1951年6月结束;第二批为雾渡河、太平溪、莲沱、桥边、三斗坪五个区,从1951年6月开始,
简介:我第一次看到李桂莲,是在1986年5月新金县委组织的优秀党员报告会上。她年近40岁,中等个儿,衣着朴实,乌发浓眉,微胖的圆脸上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用响亮的新金方言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农民也要尝尝当工人的滋味”1979年,中国共产党11届3中全会的春风,吹拂着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辽南皮(口)普(兰店)公路线上的一个小村——杨树房开始苏醒。这里有一位土生土长的家庭妇女李桂莲,不甘心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围着锅台团团转”,于这年10月带领85名农村妇女自带缝纫机,在家乡办起了服装厂,她说:“我们农民也要尝尝当工人的滋味”。
简介:翻开武警宁夏总队吴忠市支队士官王定宇的日记,字里行间无不凝聚着他乐于助人的拳拳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