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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人大主导立法,也就是人大作为立法主体,对立法选项、立法过程、立法结果具有完全的实际的决定权。这本来是一个不言而喻的规则。但在长期立法实践中,人大主导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完善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机制,必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完善立项机制、起草机制、调研机制、审议机制、表决机制,深化代表参与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专家参与立法机制。同时要加强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和立法队伍建设。

  • 标签: 人大主导立法 体制机制
  • 简介:意大利在司法改革中确立了多元化的刑事特别程序。但是,立法突进引起"文本法律"与"实践法律"冲突:司法适用率低、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力、诉讼周期依旧漫长等一系列问题。意大利对刑事特别程序不断修正,平衡个人权利和限制国家权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权利主导型模式:一方面赋予被告人更多程序权利,限制国家权力;另一方面保留部分职权主义传统,赋予法官更多程序审查权和检察官更大司法权力。我国刑事司法也存在人权保障和司法效率问题,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的权利模式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颇有启示。

  • 标签: 权利主导 刑事特别程序 意大利
  • 简介:家庭暴力已经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促使家庭矛盾社会化,增加了妇女和青少年刑事犯罪的几率,同时催化了众多家庭解体引发社会不稳定。目前,我国虽有一些法律、司法指导意见等对该问题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缺少了有效性、实时性,未能严密防止和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势在必行。

  • 标签: 家庭暴力 立法 法制 受害妇女
  • 简介:人大主导立法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相较于其他主体,应居于优势地位,并藉此而对立法的方向、进程及结果发挥决定性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既是由立法权的人民主权属性和人大自身的性质与地位所决定的,更是解决政府主导人大立法所生弊端之所需。要真正实现人大主导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建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各项工作机制。

  • 标签: 人大 主导 立法
  • 简介:新刑诉法对审判制度作了重要改革,从而为庭审提供了一个新的“操作平台”。然而,“应用程序”的设计及其操作尚需探索。由于新的庭审制度是对传统制度的创造性转化,无疑需要引进一些新的观念、制度和技术,否则将出现新、旧之间的“不兼容”,但同时也要注意,这种引进...

  • 标签: 法官 检察官 当事人主义 审判工作 主导论 辩护人
  • 简介:一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是治理犯罪的两种手段打击和预防。大概是自犯罪现象产生以来,统治阶级对付犯罪的两种手段。剥削阶级如此.无产阶级也如此、所不同的只是所代表和维护的阶级利益不一样,所取得的成效不同。在我国,治理犯罪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自九十年代以来,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治理犯罪在我国,就手段而言,也无非两种:一是打击,一是防范。这两种手段是目标一致,各有侧重,互为作用,辩证统一,缺一不可的。打击犯罪是治理犯罪的首要而有效的手段,心须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所谓打击犯罪,就是使一切罪案都行到及时地揭露,一切案犯都得到应得的惩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我国人民主

  • 标签: 预防犯罪 同犯罪作斗争 犯罪分子 打击犯罪 犯罪预防 社会治安
  • 简介:政府主导推进是中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质。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依赖行政权力规划的单一思路,在行政逻辑下被赋予了多重发展意象,同时在"家父主义"影响下行政权力不断扩张。政府主导模式下的城镇化容易导致政府行为失范、人口城镇化迟滞和农村治理秩序失衡等问题。构建"共建共享"型城镇化的法治进路,需要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根本目标,扩大公众参与,形成行政规划与民间自发的双向耦合机制,以程序为核心加强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为的规制,坚持平等协商、理性对话的法治思维,以柔性沟通替代刚性压制。

  • 标签: 城镇化 法治 程序规制 人口城镇化 共建共享
  • 简介:通过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对武装力量任务的规定,可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造成的后果。为适应国内外有关新形势的要求,文章提出在我国《宪法》中集中原则规定武装力量的16项任务。

  • 标签: 宪法 武装力量任务 完善
  • 简介:<正>波斯纳的著作名历来都很直白,清澈透底,直达著作的主题或问题。但也不要掉以轻心——“以往的失败就在于轻敌哟”;在像他这样的文字老手的手中,直白中说不定隐含了某些机智和诡黠,反映出他对文字的敏感和精细。

  • 标签: 序言 法律理论 翻译 波斯纳 《法律理论的前沿》
  • 简介:美国宪法内涵了基本权利体系演化的巨大潜力,通过以权利为中心的宪法技术发展,实现了普通法原则与革命原则的有机结合,从而使美国达到了国家能力建设的历史高度。新自由主义和身份/承认政治的特殊联姻,对战后美国的“新政”宪法秩序形成了巨大冲击。当代美国宪法不仅面临来自内部矛盾的撕裂,其传统依托的“威斯特伐利亚”宪法框架也在全球化潮流中遭遇冲击。全球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结构变迁,预示着美国宪法模式全球化的内在危机。在私法化、全球化与治理化趋势的多重挑战下,美国宪法已经陷入去政治化和泛政治化的双重困境之中。美国宪法的当代困境具有普遍代表性,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18世纪的宪法革命遗产,从中寻找新的历史进步动力。

  • 标签: 社会系统论 宪法私法化 去政治化 新自由主义 美国宪法
  • 简介:法律理性中的司法,应当是一种理性的司法。司法理性是一种归纳理性而非演绎理性,是形式理性而非实质理性,是职业理性而非世俗理性,余祥林案暴露了我国司法过程的非理性,集中表现为以演绎理性代替归纳理性、以实质理性优位形式理性、以世俗理性牵制职业理性,这是余祥林式冤案之必然性所在。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倡导法官主导下的法治思维,在法律理性中整肃司法秩序,是杜绝余祥林式冤案的根本出路,也是中国法治的根本出路。

  • 标签: 法律理性 余祥林案 司法制度 法官 法治建设 司法自治
  • 简介:近三年来。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强校为目标,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重要指示,坚持“讲团结、谋发展、建强校、铸辉煌”的工作方针和。一主多翼、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

  • 标签: 构建和谐校园 陕西省委党校 中共 力量 凝聚 胡锦涛总书记
  •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成为一种专门且相对独立的活动,这不仅是分权制衡的必要和纠纷解决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统治正当化的策略选择。由此,司法活动既受内在限制,也蕴含了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面对人们司法预期增长与法院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司法力量的铸成需以克制为基本立场,并依靠相应的制度和司法技艺灵活处理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正当性的社会需求。相形之下,转型中国的司法尚未完成现代化就已经无法避免能动的角色担当,其力量的培育不仅需要在审判独立性方面着力,而且还要注重为法院“减压”,并理性认识和评估法官实践中的智慧。

  • 标签: 司法 两难困境 克制 能动 司法技艺
  • 简介: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由“形式/实质非理性”和“形式/实质合理性”构成的有关法律思维类型的概念体系,同康德哲学有着紧密牵连。这种哲学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本是四维的“合理性”概念体系,从而使该体系始终存在着蜕变成简洁但更为尖锐的、呈现为“形式合理性/实质非理性”这一形态的二元论的可能。对相关韦伯文本的审视映证了这一可能。韦伯有关现代法律中的核心张力的论断,因而体现为“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理性”之间的冲突。由于韦伯在“法律社会学”中将现代资本主义视为“核心议题”乃至“最高价值”,且认定“形式合理性”法律与之存在“选择性亲缘关系”,所以他个人倾向于“形式合理性”一侧,并将“实质非理性”的法律主张主要归园于工人运动。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现实发展表明,资本主义同“形式合理性”法律之间的联系并非绝对。整个“法律社会学”文本都体现出韦伯将概念和观念置于经验事实之上的倾向,而这些概念和观念本身又受到韦伯自身价值取向的引导。因此,这也意味着对社会科学“客观性”的背离。

  • 标签: 形式 实质 “合理性” 资本主义
  • 简介:1946年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是20世纪中国最重要的制宪会议与民主盛会之一。本文依据大量史料考察了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推动因素、参会党派力量对比以及政协会议闭幕后的各方评价。政协会议由国共双方、中间党派与美国四方合力促成。参加政协会议的五方党派38名代表中,中间党派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国共;从对国共的政治立场看,则支持国共双方的力量相当;从对民主宪政的追求看,大多数中间党派表达了强烈的民主要求。政治协商会议所达成的五大协议,得到了各方广泛赞誉,并为中共后来的新政协运动和多党合作奠定了政治基础。

  • 标签: 政协会议 党派互动 多党合作
  • 简介:近代中国由官方设立或控制的管理金融市场、经理国库且控制货币发行的国家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为数极少,1905年户部设立的户部银行(大清银行)、1908年邮传部设立的交通银行的出现,以及零星金融法规的颁行,从形式意义上标志着我国近代意义的新式银行和中央银行制度在政府被动的主导下开始起步,而缺失了内生动力的这一制度生成过程也就必然会显得有些生硬乃至最终变形。

  • 标签: 银行法律制度 中央银行制度 生成过程 政府主导 北京政府 发展论
  • 简介: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基于双重主权原则,国家武装力量也主要由联邦军队(包括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和州国民警卫队组成。在二百多年的历史上,武装力量频繁动用,动用的原初理由是国家防卫(nationaldefense);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对国家安全的挑战与威胁也日趋多元,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对国家和公民社会造成的损害无异于一场战争,因此武装力量参与自然灾害救助与在灾害应急中替代民事机构执法的正当性日趋凸现——这就是武装力量动用角色(status)的时代变迁。

  • 标签: 自然灾害救助 武装力量 动用 法理分析 执法 联邦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