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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经济审判实践中,由于“破产”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偿债能力或偿债能力不足,因此,处理“破产”企业的经济纠纷是经济司法中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为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在审判实践中逐步摸索处理了“破产”企业经济纠纷的新路子。具体做法是:1.全面清产对于“破产”企业,我们都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

  • 标签: 经济纠纷 破产 审判实践 企业 南昌市 债权人
  • 简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商事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大发展王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党的十四大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最突出的成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基本框架。而商事法的发展,可以说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中最引人瞩目...

  • 标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法学 商事法 经济法律体系 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关系
  • 简介:<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股份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一、人们投资观念的转变为股份制经济奠定了基础我国开展大规模的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现在主要靠提高国内储蓄率、增加国民储蓄来加以解决。近十几年来,全国储蓄存款余额连续八年以40%以上的速度递增,1991年达到9943.5亿元,如此储蓄存量为实行股份制的资金来源提供了一条主要渠道。

  • 标签: 股份制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 进一步发展 股票市场 企业债券 储蓄存款余额
  • 简介:<正>当前,经济活动中出现了大量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和纠纷,并呈逐步上升之势。重视和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全面实施,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有助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在经济活动中已经发生还可能大量发生的有关法律方面的纠纷和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 标签: 法律问题 经济活动 纠纷隐患 三资 宏观调控措施 社会集资
  • 简介:公众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是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循环经济法视野下公众参与机制的基本要素有三个方面:公民参与的环境权;政府公开有关资源环境和生态的信息;健全的非政府组织。根据循环经济公众参与机制的基本要素和当前我国循环经济公众参与的现状与不足,从确保公民可实施的环境权、扩大循环经济信息的“公开性”及“透明度”、促进非政府组织参与资源环境及生态管理、优化公众参与的平台和程序等方面构建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支持保障机制。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公众参与 基本要素 保障机制
  • 简介:教学原则,是教学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教学规律的具体体现和直接反映,每一门学科所特有的内容和特点,决定了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特定的教学规律和原则。根据教学的一般规律、《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学科特点、教学要求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自己的教学感受与体会,拟提出《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八大基本原则,以求有意识、理性地指导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为实现《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服务。

  • 标签: 教学原则 教学目标 教学规律
  • 简介:<正>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513件,审结494件,结案率为96.3%。结案中,改判115件,改判率为23.28%;发回重审45件,发回重审率为9.11%,新收经济纠纷二审案件273件,审结268件,结案率为98%。结案中,改判50件,改判率为18.66%;发回重审38件,发回重审率为14.18%。总的来看,1993年开封市两级法院干警努力工作,案件总体质量是比较好的,但通过二审案件的审理,也确实发现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在改判、发

  • 标签: 发回重审 审判工作 当事人 民事经济案件 审判人员 改判率
  • 简介:私募股权基金是定向募集,投资于非公众公司股权的基金运作模式,是一种现代金融工具和投资制度安排,其在现代资本市场中募集资金助推企业成长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诞生之初,私募股权基金就一直被认为是小众的精英游戏,其隐秘性无不伴随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各个环节,而基于商业秘密保护或投资过程中的保密需要则使得这样的一种金融工具略带神秘色彩。但即便是定向募集,私募股权基金在退出环节为了实现溢价的需要也要寻求公开市场的退出,在各种退出途径中与公众发生联系。这样就使得本来十分小众的资本运作具备了公开性,进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视野。

  • 标签: 私募股权 退出机制 经济法
  • 简介:<正>1991年5月25日——28日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资助的《私营经济的法律问题》课题组与南通市工商局共同举办"私营经济法律问题"研讨会在美丽的江滨城市江苏南通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课题组负责人国家工商局个体司副司长(现为消费者报副社长兼副总编)梁能运、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魏振瀛、中国社科院、国务院政研室、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局、劳动部、各大专院校的学者以及各地工商、税务部门的同志共50余人.会

  • 标签: 私营经济 私营企业主 法律问题 研讨会 江苏南通 综述
  • 简介:目前,深入我县有关单位、企业、乡村,对定边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结果表明,我县的发展有喜有忧,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超前谋划,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 标签: 域经济发展 定边县域 经济发展调查
  • 简介:在大陆法系中,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基本上以人格从属性为其核心表征,并将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内化于其中,发展出以指挥控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认定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雇主关于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的指示拘束性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然而,网约车具有用工方式虚拟化,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的弹性化,劳动关系多重化等特点,上述理论和标准很难用于认定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基于此,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认定,应灵活发展人格从属性具体判断标准,即淡4-J-,-格从属性之重要程度,以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社会保护必要性为考察重点,因应经济现实变化而使劳动法保有足够开放且安全的体系:全职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兼职司机则无须被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中。

  • 标签: 共享经济 网约车 劳动关系 从属性
  • 简介:<正>涉外经济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这是各国法律和国际惯例的一项基本原则。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合同法和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合同法律后果的追究可概括为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要求损害赔偿。解除合同是一种比要求损害赔偿更为严厉的措施和办法,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各国合同法和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对行使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采取严格控制态度,对受损害方的解约权予以一定的限制。为了说明问题,有必要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与各国合同法就有关这方面的规定进行比较。

  • 标签: 解除合同 国际惯例 涉外经济合同法 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 法律后果
  • 简介:在我国,计划工作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主要方面,对于整个社会经济体制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无疑,与之相应的计划立法也必然带有全局性。事实上,许多经济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许多经济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不同程度地受着计划法的

  • 标签: 经济体制改革 计划工作 经济法规 计划执行 市场调节 经济活动
  • 简介:<正>我国自198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来,经济合同作为联系各种经济活动的纽带,已经应用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经济合同法》目前还没能得到很好地执行,还存在很多问题。据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1986年10月份的一份调查材料表明;在石家庄市,领导重视,合同管理机构、制度、人员“三落实”的企业仅占20%。经济合同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起来的占30%。如:河

  • 标签: 《经济合同法》 经济合同管理 监督管理 石家庄市 资信卡 合同管理机构
  • 简介:<正>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确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违反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2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违约的,他们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里贯彻的是过错原则。《经济合同法》不仅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而且在承担违约责任上也坚持了过错原则。如《经济合同法》第17条关于产品价格问题,立法上规定了在国家价格调整时,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以惩罚违约者、

  • 标签: 过错责任原则 经济合同法规 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 合同当事人 违约方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新理论,是理论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逻辑统一,是对现实问题的应然回应。它反映了执政党与政府的创新能力、应变力与执行力。但是,也必然对政府地位、现行市场利益分配格局、现行经济法规范等内容形成冲击。要适应市场"基础性作用"转向"决定性作用",必须从经济法治的格局上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地位与立场,以"经济平等权"为核心,重构经济法治价值谱系,通过经济法典化确立现代化的统一市场体系,促进经济法治的进阶。

  • 标签: 市场决定性作用 经济法治 经济平等权 法典化
  • 简介:威廉姆森是法律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对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创造性贡献,在于把组织理论引入法律经济学,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经济学—组织"范式。这种新的研究范式强调法学、经济学、组织理论三大领域的彼此交叉、相互融和,使法律经济学理论走出了以往的经济学对法学单向入侵的阶段,为法律经济学打上了浓厚的交叉学科的色彩,拓展了法律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法和组织经济学"。梳理"法律—经济学—组织"研究范式,有助于全面把握威廉姆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旨趣及其思想贡献。

  • 标签: 威廉姆森 法律经济学 交易成本经济学 组织经济学 研究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