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1月23日财教[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简介:2015年7月23日财税[201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
简介:2015年8月31日财税〔2015〕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局):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简介:2015年4月22日财预[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以深化改革增添发展动力,现就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随着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和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以来地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回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面临一定困难。新常态下要有新状态,
简介:2015年1月27日财税[2015]22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业监管费(一)保监会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
简介:2015年9月8日财税〔2015〕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道路占用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因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设置停车位、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等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简介:2015年1月27日财税[2015]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证券、期货业监管费
简介:2015年9月25日财社〔2015〕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
简介:2015年9月23日财社〔2015〕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2015年10月16日财税[2015]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改制,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
简介:2015年1月27日财税[2015]2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2015年4月15日财教[2015]15号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