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太宗、高宗年间,唐代宗室任职多被排除於台、省等权力核心部门之外,同时频繁出任高品级地方官及部分中央事务性宫职,宗室主导朝政的合法渠道被切断。这就是《李嵩墓志》中所说的“国朝旧制”,它标志两晋以来宗王政治的终结。开元年间,唐玄宗一方面仍行“旧制”,将直接威胁到皇权的近支宗室完全隔离於日常政治之外;另一方面基於理性行政的考量,又严格依照官僚制下的价值尺度甄拔其余的宗亲羣体。宗室羣体自身也与时俱进,在“与异姓之臣杂而仕宦”中“自奋於功名”,政治面貌上呈现官僚化倾向。这就是本文所言“开元新制”。唐代宗室政治生活中的变化尤其是部分宗室政治面貌上的官僚化,深刻折射出中古社会末期统治核心层性质的嬗变。
简介:在中华民国统治权的来源问题上,孙中山的革命派与袁世凯的官僚派有过激烈交锋,反映了两股政治势力围绕中华民国政权正当性问题的斗争。孙中山认为民国的统治权是人民创建的,而袁世凯则认为他对民国的统治权是因袭了清朝的君权。有关民国政权正当性的这两种理论反映了中华民国特殊的建国过程,而人民创建论无疑是当时的主流理论,其核心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不过人民主权论在把人民奉为主人的同时,还面临如何把人民变回被统治者的问题。民初政治思想处理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把主权与统治权分开,更多地从财产权的角度去理解主权,从而形成了不同于卢梭与洛克的人民主权论。但是民初的人民主权只是一个尚未兑现的承诺,人民不仅不能亲自行使主权,一度代替人民行使主权的机关也被迫解散。
简介:《大宪章》是英国封建王权与贵族、教会矛盾冲突的必然产物。无论是表述话语、思想框架还是权益诉求上,《大宪章》都彰显了那个时代固有的封建性。《大宪章》条款的主体部分,乃是要将君主肆意独裁所跨越的封建权益边界厘定下来,恢复贵族、教会的传统特权。同时,其中对城市特权的承诺及其一些模糊的表述,也为后人的解读提供了宽泛的想象空间。在其颁布后的数个世纪中,《大宪章》不断被确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权。但另一方面,《大宪章》又不断遭到王权的践踏,直至在都铎"新君主制"扼制下处于"沉潜"状态。只是到了17世纪初,随着社会政治现实的变动,《大宪章》才被赋予了"自由""权利""法治"等"现代性"思想内核,并为19世纪后期勃兴的"辉格诠释模式"加以阐扬,但这一将现实与历史机械对接的做法在西方史学界不断遭到质疑。由此,如何解读《大宪章》的历史底蕴及其政治影响,应该引起中国史学界的重视。
简介:抗战进入中后期,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行政机构日益臃肿,金融经济日见衰颓,政治腐败日甚一日。《大公报》对此不仅有所察觉,而且颇为“抗战建国的前途担忧”。它不仅将这方面的现象彻底揭露,更提出了一整套改革治理的良策。揭露丑恶 毫不讳言早在1940年,《大公报》就开始对社会上的不正常现象加以披露,在1940年8月20日《大公报》重庆版上题为《如何达到清明政治?》的社评中就说:“说到这政治清明性,我们实在有点为抗战建国的前途担忧。”文章指出,我们“缺乏真正俊伟的政治家”,“反之,以权位荣利为目的而从政的人,却太多了”,“要求他们‘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是不容易的;
简介:<正>有关古希腊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议论颇多。笔者试图从妇女社会地位的角度揭示这一民主的局限性。古代雅典“妇女占居全邦人口的半数”,了解她们的政治地位、社会处境,可使我们更深刻认识这种民主政治的局限性,认识到这种民主从根本上无广泛性可言。伯利克里时代为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然而,恰在此时,妇女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低落到了极点。城邦公民充分享受的诸多政治权利——参加公民大会、担任公职等,均与妇女绝缘,不论出身如何,没有资格享有与男人等同的民主权利。民主政治成为极少数男性公民独占的特权,男性公民可为所欲为是这种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人口中的“半边天”——为数众多的女性倍受歧视,发达一时的民主政治实质上是建立在父权制和大男子主义的基础之上的。
简介:本文试图通过对欧盟和北约的创始国成员之一的意大利民主制度演进的历史性分析,来反思欧洲自由民主制度的转变和结构变化。论文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第一共和国"(1946-1994),这是一个由美国控制的基督教民主党的政权,是由冷战体制强加给意大利的"被控制的民主",这一政权实际上构成对意大利民主的结构性限制。第二部分分析"第二共和国"(1994-2009),即贝卢斯科尼政权。这是一种"反自由的平庸政治",是冷战中兴起的弱民主制度向民粹主义的退化。作者认为,"被控制的民主"的逻辑在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冲突,而贝卢斯科尼的"不自由的平庸政治"的逻辑在于资本主义和政治之间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开始浮现,并且在21世纪初完全展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