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公式仅适用于扣缴义务人都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假如某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了税款,但扣缴不足时,其应补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呢?(费用扣除标准按我省统一标准1100元)假设某扣缴义务人某月应支付某人工资、薪金所得。元,已扣缴个人所得税款b元,没能扣足,当月税务机关查补个人所得税(设为X)。则b+X=(a+x-1100)
简介:摘要: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快速发展,人们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在享受数据传输以及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还给公民的个人信息带来被泄露 的潜在危险。时代在变化,个人信息的属性同样也在变化,它不仅有人格利益的属性,还有商业价值的属性。在实际中,公民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得到具体的立法保护,增加了个人信息被侵害的风险。而一些不法分子就通过个人信息暴露所存在的漏洞,以各种各样的不合法方式利用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价值属性。因此,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必要结合法律对这一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本文将分析当前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状况,其次根据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具有相应性的科学合理建议及对策。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投资渠道趋于多样化,本国居民对于理财也更加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组织和管理架构不完善,理财产品创新乏力,银行专业的综合型理财人员紧缺等。面对当今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机构间竞争加剧、外资银行逐步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增长空间逐渐变小等形势,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寻求业务拓展,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本文通过着重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制约其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