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70 个结果
  • 简介:社会契约理论起初不过是人们假设的一种乌托邦。社会契约理论从乌托邦到现实政治的过程,乃是一个法律化的过程。法律就是社会契约的一般规范表达。法律本身承载的”作为乌托邦的社会契约”使命,使得法律自然具有制度修辞的属性。

  • 标签: 社会契约 乌托邦 法律 制度修辞
  • 简介:通过考察清代不同程序上的司法判决可见,情理作为清代司法裁判的法源与律例等共同作用于判决论证,但非同一类型的法源。相比于律例在条文结构上的明确具体与形式上的权威性,因而以构成要件在案件里得到实现为其适用方式,情理则同样具有权威形式但内容上更为原则化,并且情理适用于案件是通过对律例适用的妥当性从而也包含无妥当规范时创造规范的必要性进行衡量与论辩来实现,即情理是使律例适用于案件以达致审判妥当的基础性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理是清代的法律原则。比之于律例适用的逻辑论证,情理参与的论证属于强化、补充逻辑论证的修辞论证。

  • 标签: 清代司法 情理 法律原则 修辞论证
  • 简介:边开车边拿着手机发短信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你不得不把注意力分散到那小小的显示屏上。近年来,siri等手机语音助手的出现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它让我们可以用语音输入内容,保持目光注视道路前方。然而,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这种做法同样很危险。

  • 标签: 语音短信 手机 安全 注意力分散 语音输入 显示屏
  • 简介:疑难案件超出了法律规范的涵摄范围,对它的处理不仅需要法律发现、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还需要一种“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思维方式。法律修辞是在其他法律方法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体系的规范性和案件的具体语境对当事人等进行的劝导和论辩。它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单一性,通过修辞上的“谋篇布局”着眼于对各方当事人的说服。所以,法律修辞是运用法治意识形态所构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法律修辞对疑难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法律方法 法律修辞 法治思维 疑难案件
  • 简介:本文从历史叙事与女性生存、革命叙事与民间伦理、女性叙事与性别修辞三个方面对严歌苓新作《第九个寡妇》中的性别修辞进行了解读,认为《第九个寡妇》还原了女性的性别场景,完成了对主流历史叙事的反思和对大历史中女性生存的体察;通过对民间生存伦理的挖掘质疑了革命伦理的民间生活的伤害;《第九个寡妇》还通过对女性外部经验的书写透视历史中的女性与女性经验中的历史,从而为性别叙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 标签: 严歌苓 第九个寡妇 性别修辞
  • 简介:听众在修辞关系中并非纯粹的被动接受者,而具有主动影响修辞效果的能力。在以法官为言谈者的修辞关系中,大众媒体是法官不得不考虑、同时又不受司法程序约束、而且能积极影响司法进程的听众。在修辞学意义上分析我国法院与媒体之间关系交恶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法院媒体法律修辞作为听众的媒体
  • 简介: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不仅是修辞学史上的里程碑,也是我国文学语言研究的重要著作。文学语言的奥秘表现在对其主要特征———审美功能与价值的认识上,情感性、形象性、创新性、模糊性是其不可忽略的构成因素

  • 标签: 修辞 文学语言 审美功能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 文艺语体
  • 简介:目的明确利用同声同韵异调音节进行语音同一性鉴定的可行性。方法利用VS-99语音工作站对普通话同声同韵异调音节的共振峰等特性进行定性分析。结果得出了阳平音节韵母共振峰与上声音节韵母非嘎裂声处共振峰的可比性强,阴平音节韵母与去声音节韵母在前半部分共振峰的可比性强等一些规律性认识。结论为利用同声同韵异调音节进行语音同一性鉴定提供了客观依据。

  • 标签: 同声同韵异调音节 语音同一性 共振峰特性
  • 简介:“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民事诉讼所设计,但也可对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提供参考。特定环境的司法方法、司法公正的确认包括两者关系的确认,优于对两者的或模式或概念的普遍性追寻。“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提出,实际上表明司法方法的设计本身即存在一个逻辑困难:将一个要素,或若干有限要素,在“方法表”中加以限定,会遗漏其他也可能是重要的要素,而无穷无尽地排列各种要素等于是无法界定“一个司法方法”的固定要素。“要件审判九步法”建构的积极意义,正在于尽力着眼具体的司法实践,探索具体解决司法方法问题的手段,并包含了一个学术意义的潜在逻辑张力,即暗示司法方法的开放性。

  • 标签: 司法方法 管理 修辞 司法公正 公共认同
  • 简介:韩国学界一直通过詹姆斯·克罗斯怀特(JamesCrosswhite)和米泽斯洛.马讷里(MieczyslawManeli)理解新修辞学理论,而他两人都不甚强调奥布莱茨-泰特卡在理论研究中的作用。在韩国对佩雷尔曼的研究仍旧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哲学家与语言学家在主导。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韩国学生理解佩雷尔曼的关键概念(如“辩证推理”及“论辩”)时存在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表明某些佩雷尔曼的表述(如定义、思维之间的联系与思路)本身就是论辩的话题。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其他问题还有英语在其中的影响,在对佩雷尔曼和奥布莱茨一泰特卡的研究中也是如此。这种学术殖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这违背了佩雷尔曼主张的多元化、多样的和谐以及平衡理念。

  • 标签: 新修辞学 论辩 佩雷尔曼 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