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何谓文化?《辞海》对此的解释为“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与设施。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有历史的继承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也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不同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巨大的影响。”从字面释义来看,“文化”似乎声势浩大,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决不能与小儿科相提并论。
简介:本文通过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的案例来检讨改土归流以后,明清两朝所施行的土流兼治的具体情况。蒙化府位于今云南省西部的巍山县,地处于往东南亚各地区的要道上,由于其在交通上的重要位置,历来受到南诏国、大理国、元朝的重视,明军入滇之后,建置卫所屯军,任命原有土著首领治理土著社会,形成府卫参设、土流兼治的政治体制。在明清时期云南设有土流兼治体制的地区之中,实为典型的案例。首先研讨左氏土官与明朝的关系,其次确认改土归流后,明朝保留左氏土知府辅佐施政的事实,然后利用左氏土知府所给发的行政文书说明佐治范围,最后对于土流兼治给予土著社会的影响加以初步的检讨。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行政文书证明,蒙化左氏能够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主要依赖于其土官身份所给予的名声与影响力。此种身份,使得左氏有权力任命亲属(舍族、舍丁等)为佐治官,左氏土官透过有血缘关系的佐治官治理土著民社会。一般而言,改土归流意味着土著政权的灭亡,土官与土著社会的断绝。但事实上,在蒙化府所实行的土流兼治显示,改土归流并不一定导致政权全面崩解,尽管土官失去征收钱粮的权利,其亦能保持原有佐治官体制而继续参与施政。蒙化左氏土知府的案例说明,明清两王朝在云南推行郡县化,扩大流官范围时,流官的施政能力有限,实际上必须依赖土官的势力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
简介:<正>19世纪40年代开始出现的人民群众自发的反洋教斗争,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而19世纪最后二、三年出现的义和团运动,则可以说是反洋教斗争的总汇和高潮。史学界对于甲午战前的反洋教斗争已做了一些研究,对于义和团运动则做了更多的认真研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对义和团运动失败后的反洋教斗争则注意的很不够了。有些中国近代史和辛亥革命史的论著,对于义和团运动失败后的反洋教斗争虽有所涉及,但只是作为辛亥革命的背景来加以叙述,未来得及进行较细致的研究。事实上,义和团运动失败后,尽管清朝统治者兢兢业业地恪守《辛丑条约》,对
简介:一般认为,1952年第一次反"地方主义"运动的直接原因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对土改政策的认识出现分歧,用当时的术语来说,即"土改右倾"。不过,在广东省海南区,成为运动整肃主要对象的陵水县4位县级领导人并没有被指为右倾。尽管陵水县1951年上半年第一期土改较为温和,但到了第二期、第三期土改,频频出现过"左"表现——在1951年下半年,虽然经济斗争状况不佳,但陵水县政治斗争之激烈,使人们很难将其与同情地主、和平土改联系在一起;到1952年上半年,陵水县的斗争又呈现了更为"左"倾,或者说更为"深入"与"放手"的趋势。因此,在1952年夏海南区的反"地方主义"运动中,陵水县领导人并未被指为"土改右倾"。陵水县的情况实际上是整个海南区的缩影。在海南区一级的反"地方主义"整队中,土改并不是重点议题,被指存在"土改右倾"表现者更是寥寥无几,而海南区正是此次反"地方主义"的重点地区。因此,对于土改政策分歧与反"地方主义"之间的关系,似有反思与商榷的余地。
简介:大量基层"贪污分子"在1960年代的城市"五反"运动中被揭露出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是基本前提,而他们的出身及履历、在运动中的态度和行为、日常表现等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不同情况下对其身份认定和处理结果产生影响。本文利用甘肃省D地区48组"贪污分子"的个人材料讨论"五反"运动中"小人物"的遭遇,结论认为每个人的"五反"运动经历都是独特而不可复制的,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偶然性及复杂性,表明政治运动的基层运行逻辑是极其私人化的个人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