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49 个结果
  • 简介:消费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私益诉讼无法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公共执法弥补私益诉讼不足的应对方案也不够现实.私益诉讼的不足与公共执法的疲乏为私人执法的强化奠定了正当性基础,民事公益诉讼应运而生.然而,《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限定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更将消费公益诉讼积极适格主体局限于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使得消费公益诉讼难以实现其私人执法的预期功能,故建议立法机关重新设计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规则.

  • 标签: 消费纠纷 公益诉讼 私人执法 当事人适格
  • 简介:生态马克思主义是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研究方法与生态学结合起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批判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制度来强调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性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流派。这一理论很容易与当下的中国产生共鸣。究其原因,不外有三:一是生态危机的普遍性;二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时代性;

  • 标签: 生态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思想 中国问题 批判 福斯特
  • 简介: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归侨侨眷青年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困境,包括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孤岛”问题,社会网络局限问题。同时,他们也有很多发展优势,包括“跨文化”优势,语言优势,跨国亲缘优势。他们要发展,需要扬长补短,在跨国教育、跨国就业和海外捐赠等方面做出探索。

  • 标签: 广西 云南 青年 归侨侨眷
  • 简介: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当下,社会上有一些人甚至是党员干部,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在高校中,大学生信教也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现象。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事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为了厘清与宗教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世界宗教研究所原所长、博士生导师杜继文研究员,以帮助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从而更好地教育引导大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

  • 标签: 中国社会科学院 博士生导师 宗教问题 学部委员 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 简介:SDPR-2013-0330007鲁工商个规字[201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办理工商登记有关问题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6月4日

  • 标签: 农村经济 办理工商登记 印发农村
  • 简介: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于2012年8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中央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地进行调研,并与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反复研究,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种设备事故 法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草案
  • 简介: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的要求,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有关问题与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同时认真分析总结国务院2003年制定、2009年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10年来的情况,将条例中较为成熟的内容吸收到草案中,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补充和细化。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法律委员会 审议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 简介: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6日下午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共89人发表了意见。普遍认为,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6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审议意见 修改意见 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