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
简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努力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简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各代表团于3月13日、14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大事。这两个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予以修改通过。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简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2008年12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通过2009年3月23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6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06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