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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网络空间并非一个超越规管的区域。劳伦斯·莱斯格认为,规管者就是代码,即塑造网络空间的各种软件和硬件。互联网正由一个自由论者的乌托邦变为一个被商业利益控制的处所。如果任其发展,互联网将变为一个完美的控制工具——不仅是受控于政府,更主要是受控于软件编程者。在莱斯格看来,解决之道在于如何将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原则"转译"或应用到虚拟空间。

  • 标签: 代码 网络空间 架构 规管
  • 简介:在应对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对版权的挑战中,中、美、欧三法域根据自己的法律传统、保护目的以及本国(地区)的国情选择了不同的路径。美国是用改造传统的版权理论,以"复制权+发行权"来解决网络版权问题;奉行版权权利高保护主义的欧洲采用的是以"复制权+对外传播权"的路径;中国采用的是第三条路径,即为权利人创设一项新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文就三种路径作一简要叙述和分析,以求抛砖引玉。

  • 标签: 网络版权 复制权 网络传播
  • 简介:P2P网络借贷自2007年从国外引进,在国内得到迅猛发展。它是个人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撮合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的直接信贷模式。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存在借贷利率过高、违约救济难的民事法律风险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监管立法缺失。我国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完善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立法;确定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和经营范围;设定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和职责;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征信管理机制,以及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等,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监管立法 法律风险 借款合同
  • 简介: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网络环境下个人数据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对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最新进展的研究与分析,提出我国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应有统一的立法、专业的执法机构、立法与自律并重,并且指出,在目前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应积极研究和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网规,加强个人数据保护。

  • 标签: 个人数据 跨境流动 网规 遗忘权
  • 简介:在传统广告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各自的定位和职责是清楚明晰的。而在网络广告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这三者的界限日益模糊。加之,新的角色——网络服务商等的介入,而使我们无法用现行法律概念来理解,从而产生法律责任追究认知上的困难。本文就此结合相关国外法律规定,阐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等的法律责任。

  • 标签: 网络广告 网络服务提供者 法律责任 虚假及误导广告
  • 简介:一、网络“寻衅滋事罪”的逻辑解读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旨在保护公共秩序或社会秩序。随着现代社会进入信息化时代,为规范网络秩序,明确惩治网络犯罪的法律标尺,有必要对“公共场所”作符合社会变化的解释,将具有公共场所属性的互联网各类开放性的网站主页、留言板、网络空间等电子信息交流场所纳入到刑法“公共场所”规范的范畴。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通过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罪”的两种犯罪类型。

  • 标签: 寻衅滋事罪 网络秩序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 学分 教义
  • 简介:面对网络犯罪呈现的一系列亟待分析和研究的新特征,虽然我国刑事立法积极回应网络犯罪对传统刑事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冲击,但司法实践中仍然面临刑法规制范围狭窄、法定刑配置仍有不足、证据收集不够规范、技术侦查措施方面的立法有待完善等疑难问题。可以从适度扩张刑法的规制范围、法定刑的配置类型化、证据收集规范的细化明确、技术侦查措施审慎应用等方面入手,从而为打击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提供参考。

  • 标签: 网络犯罪 法律适用 刑法规制 证据收集
  • 简介: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倾力构建多元化诉讼调解网络,为当事人提供星级诉讼调解服务化解群众矛盾,培育调解文化,让群众感受“司法调解”的温暖,为构建辖区稳定和谐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

  • 标签: 诉讼调解 星级服务 人民法院 多元化 网络 牡丹江市
  • 简介:从"百团大战"到"千团大战",近年来网络团购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纠纷。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对滞后,消费者的很多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应明确新理念,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监管,严格准入机制,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强化自律机制,以促进网络团购的规范化发展。

  • 标签: 网络团购 法律关系 行业自治
  • 简介:一、网络侵权责任的特殊性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则,见之于《侵权责任法》第4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该章着重解决的是侵权责任中的特殊责任形态,主要规定了对人的替代责任。①该章规制的网络侵权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为网络信息交流和交易活动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主体。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侵权责任法 解析 网络信息交流 责任主体 特殊规定
  • 简介: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则,见之于《侵权责任法》第4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该章着重解决的是侵权责任中的特殊责任形态.主要规定了对人的替代责任。该章规制的网络侵权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为网络信息交流和交易活动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主体。

  • 标签: 网络信息交流 侵权责任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 解析 责任主体 特殊规定
  • 简介:网络舆论监督通常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又不可避免地会对司法独立构成侵犯。本文拟从网络媒体的特点入手,结合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从法理学角度探讨如何引导这一新兴论媒体沿着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 标签: 网络舆论监督 法理学 司法独立 舆论审判
  • 简介: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金融领域迎来了重大变革。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P2P网络借贷近年来发展迅猛。然而,在蓬勃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借贷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民间融资借贷公司凭借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态势,利用P2P网络借贷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大量群众的重大财产损失。

  • 标签: P2P网络 融资借贷 风险分析 互联网技术 规制 刑事
  • 简介:近日,新浪微博上一篇'诗意判决书'走红网络,其中的裁判理由部分措辞感性、文艺,并且使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人生如梦'等诗句。这一'诗意化'写法,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褒贬不一。有人对此进行了批判,认为这种方式固然文艺,却缺少理性,也不符合法律要求。也有人对此大加赞赏,

  • 标签: 不要诗意 判决不要 判决网络
  • 简介:《民法总则》第127条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民事权利客体,尽管并未明确将其规定为物权客体,但是,从《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的条文文本演进以及从逻辑推理上,都可以看出立法实际上是肯定网络虚拟财产是物权客体的,确认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时代的虚拟物,可以建立所有权。《民法总则》这样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增加了物权客体即物的种类,为网络企业和网络用户的虚拟财产提供物权保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法律关系提供物质基础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而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 标签: 民法总则 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不动产 法律性质 权利客体
  • 简介:网络经济时代,建立在原工业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竞争理论对新型网络经济的解释力度大为下降,网络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特点也正在突破传统竞争理论的界域。有鉴于此,首先本文从网络经济影响竞争政策变革的动因入手,深入分析网络经济对传统竞争理论和竞争政策的影响。其次本文认为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基本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体现在竞争概念的革新、垄断概念的重新审视和竞争政策衡量标准的变革三个方面。最后,本文对同一产品的判断标准问题、技术标准协调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和竞争政策运行机制等竞争政策新课题进行了分析,以说明网络经济对竞争政策的具体影响。

  • 标签: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竞争 垄断 竞争政策
  • 简介:互联网全球化的结构性和强大的数据传输功能,为言论者提供了更多规避政府内容控制和审查的办法,使原先的保护言论自由的理论——观念市场理论受到挑战。在美国,通过1997年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例确立的新观念市场理论,对宪法第一修正案进行了新时代的注解,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因此受到比传统媒体更充分的保护;但在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特定的言论仍受到法律的限制。

  • 标签: 言论自由 新观念 互联网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网络空间 市场理论
  • 简介:随着计算机网络应用的不断普及,网络建设已经深入到政府、教育、企业等各个领域,这些领域对网络的依赖性已经越来越强。因此,对网络故障的分析诊断与排除变的日益重要。随着网络的演变与发展,提供优良的网络服务所面临的挑战也在增多。在当今数据通信和网络世界中,复杂的不同种类的网络环境经常使网络问题更加复杂化,各种各样的网络故障随之而来。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这方面的问题加以探讨。

  • 标签: 网络故障 分析诊断 排除
  • 简介:随着网络在中国的迅速普及,在网络环境申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应如何加强法律的调整,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侵害他人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法律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中国的立法与实践为研究基础,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封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追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封完善中国的立法提出了具体建议。

  • 标签: 网络个人信息 侵权表现 法律保护
  • 简介: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东突”恐怖分子也在悄然改变传统做法,广泛运用互联网等技术传播带有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恐怖内容的信息,并积极向高校学生开展渗透。高校学生具有思想活跃、个性突出并广泛使用互联网等特点,易于受到“东突”极端思想的网络渗透与感染。防范“东突”网络渗透,应当采取加强网站经营者的管理、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大网络监控及网上信息的巡查,并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等措施。

  • 标签: “东突” 网络渗透 网络监控 网络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