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1991年9月3日原告南京江海航运(集团)公司因其所属“宁轮17号”吊拖船队在长江下游龙潭水道受浪致损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宁轮17号”吊拖船队发生浪损事故是由于被告所属“纳木湖号”轮违章行驶,余浪过大所致。要求被告赔偿因

  • 标签: 浪损 吊拖 海事法院 龙潭水 纳木湖 江海
  • 简介: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适应司法裁判的需要。通过对股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化进行梳理,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股权转让违约诉讼、股权转让侵权诉讼、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诉讼等疑难问题以及司法适用进行梳理研究,可以提出涉及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适用的片段建议。

  • 标签: 股权转让 合同效力 司法适用
  • 简介:被告福建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胆酒公司)系被告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中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8月25日熊胆酒公司与原告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广告意向书》,约定被告拟委托原告设计、制作、发布“纯珍”熊胆酒的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业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否则,被告将取消原告的代理资格。同年11月14日,隆达公司与建中集团签订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约定:建中集团委托隆达公司全面负责“纯珍”熊胆

  • 标签: 原告 被告 约定 有限责任公司 著作权 签订
  • 简介:公共运输履行着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社会职能,具有公益性、垄断性等特征。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商事经营活动,不属于公用事业,不具有公益性。也不具有垄断性.故不属于公共运输。托运人或者其货运代理人请求从事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承担强制缔约义务.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 标签: 货运代理人 国际贸易 损害赔偿纠纷 实业发展 海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简介:原告:博库股份有限公司(Bookoo,Inc.)。住所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福瑞蒙市中心大道。法定代表人:徐贝,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学庆、霍力钢,北京市惠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法定代表人:张培薇,该公司董事长。被告:汤姆有限公司(TOM.COM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皇后大道。法定代表人:王(先先),该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

  • 标签: 专有使用权 股份有限公司 作品 链接 著作权 法定代表人
  • 简介:通过对公司章程性质学理上不同观点的考察,提出公司章程的性质应为公司的自治规范:章程既有契约的合理内核,同时又暗含法定的因子。作为自治性规范,章程自治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公司内部事务,它实际上关系到整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对章程作自治规范的解释还意味着客观上存在公司法的作用空间,章程既要通过公司法明确法律地位,又要接受公司法适度的调整。另外,通过对章程性质的动态考察说明,尽管章程意思自治的主体发生了现实的变化、章程的某些主要条款也发生了对外效力的弱化,但这些并不证明公司意思自治的衰落和公司章程功能的改变。

  • 标签: 公司章程 自治 强制
  •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之提出二、公司慈善捐赠的正当性证成三、利益均衡———公司慈善捐赠多维度法律规制之逻辑起点四、公司慈善捐赠的多维度法律规制五、结语一、问题之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社会责任。"该条关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从宏观上消解公司慈善捐赠的合法性危机。公司法在总则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这种对司的社会责任承担的要求,在全球公司法中尚属首次。学界普遍认为其对世界公司法的一大贡献。②但是该条规定原则性有余而实践性不足的点,并不能为公司社会责任项下的公司慈善捐赠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引。

  • 标签: 慈善捐赠 原则性规定 债权人利益 社会责任承担 合法性危机 信义义务
  •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 标签: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诉求主体 公司社会责任
  • 简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是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国有控股保险企业。

  • 标签: 健康保险 股份公司 公司简介 中国人民 有限 辽宁
  • 简介:法官:我是一名水果种植户。2007年8月我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保险合同,由该保险公司承保我一台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的金杯牌面包车(8座)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性运输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2008年4月开始,我取得了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的许可,由我儿子驾驶即开始使用该车从事营业运输。

  • 标签: 车辆损失险 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 投保人 营业性运输 车上人员责任险
  • 简介: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侵权判定标准是“商标近似”,为修正该标准在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局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将“混淆可能性”引入商标近似的判断,从而形成了司法实践中的“混淆性近似”的判断标准,确立了混淆可能性在商标近似判定中的决定性作用。辉瑞公司立体商标案就是这一判定标准的典型演绎。

  • 标签: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商标近似 可能性 健康新概念 商标专用权 纠纷案
  • 简介:证券投资充满了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导致证券投资风险的基本原因.本文诠释证券投资中的风险及其衡量指标,探讨证券投资组合的效果和最佳证券组合的选择问题,分析证券组合对投资风险的化解作用.

  • 标签: 证券 不确定性 投资组合 风险 期望收益率 决策模型
  • 简介: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经济规模的扩大、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达国家的经济保护措施等。外国投资会产生产业控制、市场侵占、资源争夺等危害,也会带来增强国内企业实力、促进市场合理竞争、缓解就业问题等好处,因此应当针对本国经济的主要矛盾,因时因势地决定外资政策。我国现行外资立法存在着缺乏统一政策制定和协调部门,外资投向的产业政策不明、竞争法不完善等问题,应当采取一系列立法措施加以解决。

  • 标签: 国家经济安全 产业控制 资源争夺 市场侵占 外国投资 外资立法
  • 简介:随着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近年来受案量快速增长,中心的仲裁员资格制度日益引起当事方的重视。2000年以来,中心处理了几起取消仲裁员资格提议的案件,并修改了仲裁员资格的相关规则。由于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本文仅从《公约》有关仲裁员的任职资格与取消资格的规定出发,结合为数不多的案例,对中心仲裁员的资格制度、实践以及相关改进作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的改进方向。

  • 标签: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仲裁 仲裁员 取消仲裁员资格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技术合作,便于中外投资者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设立后合同、章程的修改,适用本条例。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 原审批机关 经营企业 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 简介:<正>《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以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还缺乏足够的系统性,诸如立法文件比较分散、杂乱;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和简单;立法内容不够完备,甚至在某些方面仍是无法可依;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协调和统一等。因此,探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的系统化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立法 立法系统化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投资公司
  • 简介: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从2004年12月6日起开始实施。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需经中国征监会核准发售且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蚓期限五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有经核准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中国 基金募集
  • 简介: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武汉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分组审查武汉市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这是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将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一并审查。政府投资计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开展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召开的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

  • 标签: 投资计划 本级政府 审查监督 武汉市 湖北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