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1996年2月5日,由我市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在检查××化妆品批发商场时,发现其经销的所谓"美人鱼"粉饼75盒,其标签和小包装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内容,也无任何说明材料。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经卫生行政处罚合议小组合议并报卫生局主管局长审批,对××化妆品批发商场作出"没收非法粉饼,罚款人民币二千元"的处罚。然而在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中,××化妆品批发商场法人代表范某数次皆躲避,而其他人员却怕承担责任也不愿接收,送达人员不得不将新卫妆罚字(96)第
简介: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简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行政诉讼又是权利救济的最终手段,而且两者在受案范围、权限和处理方式等问题上又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者之间就存在一个衔接问题。笔者仅就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求教于诸位同仁。一、复议与诉讼在受理范围上的衔接问题《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基本一致。受案的范围基本上都限制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之内。但是,刚刚颁布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远远超出了《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范围。它不仅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