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司法厅(局)、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局、司法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
简介: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