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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少年游泳运动员血乳酸无氧阈(BL-AT)、通气无氧阈(V-AT)、心率转折(BreakPoint)以及VO2max,骨龄等13项机能指标进行了测定,旨在从各种不同的指标中选取评估无氧阈,监控训练负荷的最佳方案。相关分析表明,BrP时的VO2及HR与V-AT的相应指标呈高度相关,具有显著性差异。BrPVO2与BL-ATVO2的相关要高于V-ATVO2与BL-ATVO2的相关。同时,以个体体表面积(BSA)和身高指数(HI)为参照的,VO2max相对值(VO2/BSA,VO2/HI)较之以体重为基准的VO2max(VO2/kg)相对值与运动成绩的关系更具相关性,且P<0.05。此外,本实验还提出了采用以BSA或HI为基准的相对VO2max,来估测少年运动员的有氧运动能力的方法

  • 标签: Conconi-心率转折点理论 有氧能力 少年运动员 训练 选材
  • 简介:国际足联反腐败案引发了大家对国际体育组织腐败问题的关注。国际体育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对其腐败问题监管主要由其注册成立地国依照其国内法来进行,如果其活动涉及到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长臂管辖、效果原则等理论也有权进行管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存在一定难点。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各国立法的差异、国际体育组织的非营利性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的强大政治影响力和其复杂的人员构成使得国内法对其监管存在难度。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对国际体育组织监管的难点在于:反腐败的国际条约对国际腐败问题只是间接打击,且没有规定各国有引渡腐败犯罪分子的义务,而且条约中"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等概念具有模糊性,是否将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受贿行为列为犯罪也由各国自行决定。而短期来看,有关主要国家应当承担起责任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将非营利性组织纳入反腐败法监督的范围,并尽可能多的进行国际合作签订司法协助条约;从长远来看,应思考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以及将国际腐败作为国际司法机关直接审判的国际犯罪的可能性。

  • 标签: 国际体育组织 非政府国际组织 腐败 国际足联
  • 简介:多年来,以竞技体育项目为主编排的体育教材及活动贯穿于学校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学生的体育竞赛之中。这些规则严密、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使体育教学严肃有余,活泼不足,使课外体育锻炼曲高和寡。在体育课中,生性好动的学生感到枯燥乏味,被动性的学习导致了学生对体育课的热情下降,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对竞技项目的活动望而生畏,使运动场成为少数学生的“专利”。

  • 标签: 学生 体育课堂教学 体育教学 课外体育活动 快乐体育 活泼
  • 简介:1996年9月15—20日,全国水球锦标赛第二阶段比赛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参加比赛的队伍共9支:它们是广东队、上海队、湖南队、广西队、四川队、天津队、山西队、河北队、河南队。比赛采用单循环制。经过6天12轮比赛,最后广东队以8战全胜的战绩名列榜首,上海队

  • 标签: 水球 赛区 竞赛水平 上海队 新规则 第二阶段
  • 简介:佩希施泰因案侵犯了平等、正确、迅速、经济等仲裁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引发各界对CAS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合理性的担忧。虽然,目前并无其他纷争解决方式能够予以替代,但对仲裁程序进行改革已成为共识。CAS新设反兴奋剂部门被视为兴奋剂仲裁程序改革之起点,当前有必要突破原有路径束缚,重新建构仲裁程序以平衡运动员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通过富有针对性的修正路径倒逼CAS仲裁体系的根本性变革。认为应以平等、正确、经济为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的总体价值架构,认采部分普世法原则,同时辅以妥适的制度设计。具体而言,在现有兴奋剂案件仲裁体系下,应强化平等理念,推进从规则的形式平等至裁决过程的实质平等;确立职权探知主义、协同主义,促进多方共同参与程序推进互动模式的形成,维护当事人有合理、公平参与及异议的权利;认采武器均等原则,完善程序扶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从形式平等转化为实质平等;落实仲裁平等权保障程序安定,满足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结果控制性或期待可能性,以获裁决公信力。

  • 标签: 国际体育仲裁院 反兴奋剂部门 佩希施泰因案 协同主义 程序扶助制度